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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美容业务由国税征收增值税吗

来源: 编辑: 2008/03/11 14:52:00 字体:

  问:汽车美容业务由国税征收增值税吗?征收率6%还是4%?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本条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您是在为客户提供汽车美容业务的过程中,销售汽车装饰物品,并且提供的服务占总价款50%以上,则应缴纳营业税;否则,缴纳增值税。

  如果提供汽车美容服务和销售物品不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则应分别核算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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