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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不得扣除项目——预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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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3 16:52: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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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预提费用问题答复中再次强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税函[2003]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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