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不得扣除项目——不能提供凭证的业务招待费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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