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不得扣除项目——股权重组资产计价及折旧

来源: 编辑: 2004/05/13 16:59:25 字体:
    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凡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发[1998]97号、京国税[1998]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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