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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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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1 14:29: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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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依据:财税[2001]30号、京国税[200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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