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纳税人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税收入
来源:
编辑:
2004/05/08 10:34:57 字体:
大
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财税字[1997]77号、京国税[1997]166号
上一篇:
企业收取的价外基金要计入应税收入
下一篇:
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的征...
0
0
分享到:
推荐阅读
相关资讯
·
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
更新啦!2022年留抵退税如何办理?
·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汇总!
·
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操作指南
·
2022年留抵退税如何办理?
·
小规模纳税人4月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要转一般纳税人吗
·
两部门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
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如何缴纳个税?
·
判断一般纳税人标准时包含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运营补贴吗
·
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10.2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