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税收入

来源: 编辑: 2004/05/08 10:34:57 字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财税字[1997]77号、京国税[1997]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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