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不得扣除项目——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企业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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