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怎样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5/10 11:51:12 字体: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具体预缴办法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或1/12,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改变。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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