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赔款优待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8/08 10:55:52 字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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