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税单位自用土地的解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9/08 11:21:51 字体: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拽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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