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全局观念,做到党风廉政与税收中心工作齐抓共管。实行廉政例会制度。党组定期研究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创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文明创建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线。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着力解决“三观”问题(即权力观、利益观、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法规;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四条高压线”,并算清“四笔帐”(政治帐、人生帐、经济帐、家庭帐),增强地税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系统构筑税务干部对腐败行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严密防线。
三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局的实施意见,加大与检察院和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采取一定的形式和载体通过廉政文化的渗透性、群众广泛参与性的特点开辟廉政教育“第二课堂”,陶冶干部情操。
四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及时制定了《区局领导和科室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重申不得向乡镇、街道索要征收经费和奖金的规定。继续落实“五个不许”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
五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各种不廉洁行为。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税务人员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借占交通工具的行为;严禁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六是强化“两权”监督,切实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问题。今年把税收执法检查、税务案件的审理,稽查案件的复查作为规范执法权运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有重点的开展监督检查,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在继续实行廉政跟踪表的基础上,推行廉政公约,接受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执行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
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政策业务学习。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完善兼职监察员的考核办法;重新修订《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采取各种方式听取他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八是严格考核、奖惩分明。要把建章立制同落实到位、考核逗硬等后续管理系统化、一体化,做到有章可循、全面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年底经过逐项考核对获得前三名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