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各地动态 > 正文

郑州税局发提醒函 督促年入12万元者办个税申报

2007-03-30 10:41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4月2日,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截止时间。为了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莫误时机,昨日,市地税局通过我市邮政网络向摸底掌握的2500位“重点纳税人”寄去提醒函。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邮政局函件制作中心,只见邮政工作人员正将打印好名字和地址的提醒函装进“郑州市地税局”专用信封。提醒函的内容为“2006年度收入达到12万元的个人请尽快办理纳税申报,未在申报期内办理申报的纳税人,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3月31日,全市地税部门各征收大厅正常接受申报……”为确保邮件的保密性和安全寄达,市邮政局还为每封信设置了“电子身份证”,通过编码可追踪收投情况。这些提醒函今日上午9时开始投递。

  据郑州市地税局所得税处郭进介绍,截至目前,市地税局受理的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已有4200人,但该数字与真实情况仍有很大差距。这次他们通过邮政网络直投提醒函的共有2500封信,这些“重点纳税人”大多属于自由职业者,有画家、作家、律师等人群。对这些“重点人群”情况,他们主要是通过税务日常监控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掌握。他还表示,也并不是说这次收到提醒函的收件人就确定是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寄发提醒函本身就是税务部门服务纳税人的一种方式。记者还了解到,我市税务部门已经开始深入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摸底,许多人已主动进行申报登记。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