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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129名高收入者主动报个税

2007-03-26 08:19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规定:个人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且申报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目前个税申报已进入倒计时,截至3月20日,衡水已有129名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了个税,但这个数据还不足有关部门预计人数的一半。

  记者从衡水地税部门了解到,从行业分布上来看,这129名个税申报者大多集中在电力、通讯等行业,不是身处企业管理层就是个体工商业者。他们的年所得总额达到5200多万元,应缴纳的税额为810多万元。通过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高收入者又补缴税款1万多元。

  从地域分布上看,这些个税申报者主要集中在衡水市区,其他县市的个税申报者则分布不均,冀州、深州、安平三个县市都在10人以上,远超过其他县市。

  衡水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这一人群不好掌握,目前自觉来申报的人还不是特别多,且都是收入透明度比较高的人。该局本来预计衡水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群有300多人,可目前只有129人自行申报了个税,还不足预计人数的一半。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实际上,很多人在平时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在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对于逾期仍不办理个税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会采取措施,根据有关规定,高收入者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由税务机关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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