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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车船税首月新征入库税款120万

2007-09-17 14:38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自8月1日新的车船税在连云港市开征一个月以来,市区地税部门共成功组织入库车船税120万元,目前,全市11家代征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代征情况良好。

  为确保新税征收的良好开局,地税部门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新政策实施后,地税部门迅速落实《车船税征收管理方案》,依照税源分布情况研究辖区税源状况,合理分配税收任务指标,基层管理分局再根据任务分配情况落实到管理员,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进度,确保任务分配到所,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宣传辅导到位。利用全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各大新闻媒体宣传;地税部门采取重点税源集中辅导、个体户逐户宣传、主要街道张贴公告、征收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基层征管分局发放《车船税宣传手册》、车管所检车地、代征保险机构设置设置车船税宣传牌等形式宣传; 12366咨询服务热线,让纳税人熟悉车船税调整后的具体税额标准、纳税时间、缴纳地点和免征范围,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负责全市车船税征收的地税六分局设固定电话,专人负责,随时与代征机构与纳税人保持联系,主动上门传递最新法规政策。

  三是委托代征到位。主动与保险业行业协会联系,与全市11家保险公司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发放委托代征证书,明确代征职责和权限,就有关业务处理达成共识。地税部门成立巡查组,在征收过程中现场辅导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解决实际征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由代征保险机构在代征过程中,向纳税人发放《拒绝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声明》 ,明确告知拒交车船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目前,全市没有出现一例签定《拒收声明》的情况。

  四是部门协作到位。加强与交通、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将各种车船登记造册,详细登记车主资料、车辆类型以及纳税情况,建立完整的征管台账;积极争取交警部门支持,加强车辆户籍管理和偷逃税款的处罚力度,要求完税标志必须贴于车船明显位置,通过路检路查,及时追缴车船税,堵塞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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