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月面授: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大盘点
——新思维、新政策、新热点、新见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务部门一年一度的“重头戏”。很多财务人员认为只是对企业全年所得税应纳税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计算和确认,只需按照税法规定全面、真实、如期地履行申报与税款缴纳义务就可以完成了。
但我国的税收法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空间,税务机关还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财务人员十分努力地去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但结果不一定能令人满意。稍有疏漏,税务机关不检查则已,一旦检查,企业面临被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或被认定为税收违法,缴纳一笔不小的滞纳金,甚至被课以相当金额的税收罚款等风险。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如雨后春笋接连出现,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难度,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企业和财务人员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考验!
现一年一度的汇算工作即将开始,对于今年的变化,企业是否都能掌握呢?本期培训由蔡老师站在更高的视角下,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全面剖析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新思维、新政策、新热点以及新见解,深刻揭示税务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技巧,使您顺利完成汇算清缴,成功防范涉税风险!
【课程特色】
“讲解与讨论”结合;“案例与政策”对比;
“操作与技能”衔接;“提问与答疑”互动。
【受益对象】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财务经理、税务总监、税务经理、财务主管等
【主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财政厅合作单位) 广西旗舰中会财税培训中心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23-24日(周五、六)
【培训地点】南宁市黄金假日酒店(民生路131号)
【相关费用】会员免费;非会员1980元/2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购买>>(不支持学习卡支付) 预约免费试听>> 加入会员>>
【当地报名】电话:0771-2368233 传真:0771-2368178
【讲师介绍】蔡老师
税务法学专家,国家税局讲师团老师成员,高级培训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高级纳税筹划师,融知识性、实践性、专业性于一身,常年活跃在国家税务系统培训第一线,教学、培训效果受到广西学员的广泛赞誉。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2012年汇算清缴新思维
一、汇算清缴中的财务智慧
1、汇算清缴不单是财务部门的事,如何让让相关部门动起来,达到最好的效果。
2、财务经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如何更好肩负牵头组织的作用及责任。
3、角色的转换与信息沟通很重要。
二、汇算清缴涉及往年业务的涉税处理
1、用15号公告解决老问题
2、往来账与未到发票的处理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和资料报送要求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备案或审批的相关规定与常见事项
第二部分:2012年汇算清缴新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执行口径解析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70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2]1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二、2012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规定
1、拓宽了税法关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将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工资等项目纳入计提三费的依据,企业该如何理解并合理使用。
2、筹办期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可按规定税前扣除的规定
3、区分并细化企业融资费的资本化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相关规定
4、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可在5年内追补确认
5、放宽或取消电信、从事代理服务业的佣金支出扣除限额
6、15号公告取消了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和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取得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限额税前扣除规定,明确其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对电信行业手续费及佣金列支标准由“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放宽为“当年收入总额5%”。无论是代理服务业还是电信行业仍需遵守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一前提。
7、延续特殊行业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政策
三、2012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应用与处理
1、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3、明确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2012年汇算清缴新热点
一、收入确认问题,处处陷阱需防备
1、视同销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在望
2、收取加盟费如何纳税
3、股权投资收益如何填表
二、扣除确认问题,文件繁复抓根本
1、业务招待费与宣传费纳税调整
2、关联企业广告费可按分摊协议归集扣除
3、违约金所得税处理有区别
4、企业赠送礼品税务处理要合规
5、用维简费购入设备折旧费不能重复扣除
6、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7、支付临时工工资是否为工薪支出
8、工费经费税前扣除注意四个环节
9、企业年金税收问题
10、股前激励税前扣除问题
11、发放收机通讯补贴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12、固定资产崭估入账会计与纳税调整
13、劳务派遣人员的奖金可否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14、货物视同销售计税成本如何确定企业融资费用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15、等待期内的成本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三、资产损失的确认(把握25号公告的时与机)
四、税金扣除的确认
五、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确认(最给力的税收优惠)
1、非营利组织的免税额如何计算
2、企业股息红利免税准确理解相关规定
六、亏损弥补的确认(免税期间亏损能否以后年度弥补)
七、企业投融资业务汇算处理及涉税分析
八、汇总纳税有关指标的确认(跨省总分机构汇总纳税规定有新有变化)
九、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准确计算股权转让所得)
十、会计与税法差异调整及在申报表里如何体现(实例分析)
第四部分:2012年汇算清缴新见解
一、核定征收企业的汇算清缴的若干问题
1、白条入账会遭到税务机关怎样的处罚
2、定额征收准确核算收入额
3、核定征收核定期内企业亏损不能弥补
4、核定征收的 企业转让股票如何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有关税收
三、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1、税前扣除项目应注意地方法规
2、预缴方式不同使用优惠有别
3、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有新规
4、落实18号公告几个问题应关注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对所得税汇缴的影响(以交通运输业案例说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