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2012年起国内外市场销售黄金均免增值税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10月13日报道,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副部长达列诺夫宣布,财政部将尽快研究有关哈萨克企业在国内外市场销售黄金平等征收增值税问题,相关法规将于2012年1月1日起通过实行。
他强调说,决议的有关规定是强制性的,并非出于商业考虑。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决议草案,拟实行黄金生产企业向哈央行销售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政策,使出口黄金或销售给哈央行均可享受同一种增值税税率。
据悉,为鼓励企业出口,哈目前对企业出口黄金实行零增值税,这导致企业将黄金大量出口。为发展本国国内的黄金市场,并为哈本国黄金开采加工企业创造良好的销售环境,哈央行曾建议政府研究对黄金国内、外销售实行同等增值税征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