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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入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超1万人

2009-02-14 10:24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今年1月份,山东各级地税部门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逾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0%,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十分踊跃。

  今年是我国实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三个年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至3月31日),必须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山东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穆志忠介绍,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行业职工收入水平有所下降,股票交易亏损面增大,部分原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由于收入减少而达不到申报标准。但山东省2008年度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全面开展以来,广大纳税人自觉主动申报积极,1月份共受理个税申报1.3万多人。

  为给纳税人自行申报提供便利,山东地税部门积极依托“12366”服务热线、山东地税信息网站提供政策解释、申报资料下载服务,并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等快捷服务。

  考虑到有的纳税人正常上班时间无法前来申报的实际,山东省地税局专门开通邮寄申报方式,并全面实行“专人受理、专户保管,设置专门申报窗口、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为主要内容的保密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申报信息保密,解除了纳税人的后顾之忧。

  山东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王士金提醒,尽管今年山东个税申报开局良好,但与地税部门掌握的高收入个人的有关信息资料相比,还有不少人在等待观望。山东将加大对申报期内应申报未申报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广大纳税人应认真核对个人上年收入,及时进行自行纳税申报,以免受到法律的处罚。

  目前,山东地税部门正重点抓好通信、电力、烟草、医院、高等院校、采矿、职业培训、科学研究、中介机构等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小的行业,以提高这些行业个人的自行纳税申报率。

责任编辑: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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