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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将由地税部门征收

2009-02-20 17:46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记者今天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市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职责将划归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承担。

  据了解,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原由市财政局征收,去年,全市契税的征收总额达11.5亿,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总额也达到两亿多。

  这两项税种征收管理职责划归后,涉及房地产的所有税种全部归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 于力:因为涉及到房地产转让有很多的其他税收,像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那同样的话,契税的整个基本信息都是一致的,契税移给地税部门来征收的话有利于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特别是从税收上加强管理。

  从2月23日开始,厦门市财政局各契税、耕地占用税受理窗口将停止受理契税、耕地占用税申报征收工作,自3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由市地税局各管征局负责征收;契税申报由市地税局派驻的受理窗口进行办理。此外,地税部门将对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纳税人也可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办理。

  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 于力:另外在岛外我们也设立了4个点,集美,海沧,同安,翔安都又分别的窗口进行征收耕地占用税还要契税,那么岛内的话我们照样在松柏大厦还有窗口在受理契税的申报征收。

  地税部门提醒说,为了方便纳税人,厦门市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涉及代征契税的交易登记业务时限将顺延7天。此前已受理申报税款的纳税人务必于2月28日前将税金缴交入库,以避免因为迟交而造成自然金罚款等情况的发生。

责任编辑: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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