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0年全省出口退(免)税突破200亿
2010年,辽宁省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日常审核、预警分析、退税评估、税收函调“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为依托,在严防骗税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加快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速度,依法、准确、及时为8448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04.51亿元,同比增长11.5%,增加21.0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辽宁省办理出口退税133.53亿元,同比增长22.2%,增加24.27亿元,较国际金融危机初期的2008年增长27.7%,增加28.93亿元。
不含大连的13市共为3541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83.01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加12.85亿元。其中,13市办理出口退税53.53亿元,同比增长52.9%,增加18.53亿元,比2008年增长30.6%,增加12.53亿元。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及时、足额办理,有效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出口企业带来的压力,进一步助推了我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与2008年相比,从出口企业结构上看,辽宁省内资生产型出口企业增速最快,增长了17.3%,增至2708户,占辽宁省的32.1%。相应地,办理出口退(免)税额增幅也最大,较2008年增长38.4%,达到69.5亿元,占辽宁省出口退(免)税的34%,提高了3.7个百分点,成为近两年来在一系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下受益最明显的出口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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