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8 09:52 来源:
[关键词]会计监督;会计控制;会计信息;会计法
一、对会计监督涵义的认识
笔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对会计监督一词的理解不甚一致也不甚准确,导致了一些政策性规定和要求概念模糊甚至有时矛盾。那么,究竟如何正确理解会计监督一词?首先应当明确“监督”二字的涵义。所谓监督,顾名思义,监查督促,它是靠外力对某一事物的制约或约束,而不可能从机体内产生。照此理解会计监督,则应为外部的会计监督,靠会计自身自己监督自己,那不是监督。而《会计法》中所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很明显地违背了监督本身的涵义。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就盲目无序地进行。其实,单位内部会计仍需对其会计行为进行自我约束(除了会计职业道德以外),只是用会计监督一词来体现自我约束是不确切的。确切地讲,会计控制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所谓控制是事物本身可以进行的活动,即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行为。会计控制是指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调节、约束和促进等活动,以使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按此定义,我国《会计法》中所谓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所作的规定,确切地讲,应定义为会计控制更为确切。
二、对会计是否具有监督职能的认识
职能是事物固有的功能。会计职能是会计本身的功能,而非会计之外之物。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学界一直公认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职能。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由于企业经营管理权和资金调度权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一切经营活动是在国家统一指令性的计划制约下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企业管理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企业,又代表国家;既受企业领导,又受政府领导。这种双重身份导致了要履行双重职能:履行核算职能,提供会计信息;履行监督职能,对企业会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笔者认为,会计监督职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植根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众所周知,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在这个转化过程中,由于现代企业是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主要特征,企业的会计人员不再扮演双重身份,不再受双重领导,所以,会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不可能对企业自身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所以,也就不存在会计监督这一职能了。
三、对会计监督、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的认识
既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内部没有会计监督,那么代表国家和所有者承担外部会计监督职能的主要是注册会计师。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政治监督、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工商税务监督、技术质量监督、计划统计监督、金融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会计控制是保证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
虽然单位类型、规模不同,会计控制的内容也有不同,但无论如何,各单位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大致符合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
从理论上来讲,单位会计工作既有内部会计控制的约束,又有外部会计监督的压力,加上会计人员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每个单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应该不成问题了。但事实却众所周知,会计信息质量每况愈下。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一)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各种问题、矛盾的存在应是正常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也不可例外。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其原因之一是新《会计法》的实施刚刚开始,它需要人们有一个认识、改进过程。我们不能期望会计信息弄虚作假一夜之间彻底消亡。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处不在,即使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也会产生。所以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在我国有,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也是存在的。对此,我们应有客观、正确的认识,那就是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确实存在这是正常,但问题如此严重已是不正常,但要允许我们有一个改进过程。例如《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出台执行等,这些都会逐步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使会计信息更真实、合理、合法。
(二)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会计控制实质上是控制主体意志的体现,即控制主体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将自己的目标要求,传达给被控制者,使之用以规范和指导其行为。而从现实来讲,企业经营者(受托经营者)成了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它直接控制着会计信息的生成和利用,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谋求“个人价值最大化”,这时的会计信息就成为他们手中得力的工具加以利用,例如可以掩盖某些会计信息使其因私欲膨胀而占有资产,并制造虚假信息使其劣迹不致败露。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来实现的,这种控制实质上是一种被动的控制,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所有者和经营者客观存在的关系,再加上双方利益上的分歧甚至对立,就很容易滋生会计信息失真的土壤,这也是我国现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会计控制弱化的明显体现。
(三)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监督的主力军,目前在人员数量上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它在会计监督的力度上和广度上都显不够。尤其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背离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什么字也签,什么钱也拿,在执行其业务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这无异于为企业内部经营者的会计作假开了“绿灯”。另外,外部对企业会计方面的监督诸如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审计监督等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各种监督功能交叉、标准不一、管理分散,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而且各职能部门权责脱钩,即只重权利,不重责任,只注重我能管的对象,我应管的范围,却不管因工作失误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所有这些,都会助长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可见,要想完善现代企业的会计监督,只有加强企业外部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对企业施加压力,并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才能督促企业实施会计控制。只有会计控制搞好了,才能真正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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