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反映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通用商业语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这个“经济联合国”会对中国的会计服务业产生怎样的影响?会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是否意味着是对幼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致命一击?面对“入世”后的种种挑战和机遇,我国的会计服务业应当如何应对?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入世”对我国会计服务业造成全方位冲击有关会计服务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Trades in Service,GATS)中。加入WTO后,中国要按照GATS的原则和规定,在会计服务贸易领域实行无歧视、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并逐步地降低贸易壁垒,开放中国的会计市场,这使我国的会计服务业面临发达国家会计服务输出的竞争和冲击。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纷纷涉足中国,会计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根据我国政府向WTO所作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承诺,中国必须有条件地开放会计市场。迄今为止,已有20多家世界排名前列的国际会计公司进入了中国市场,先后在中国各大城市设立了22个代表处,举办了7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批准了14家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一进入中国会计市场就显示了强大的竞争力。据不完全统计,仅占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数量0.2%的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占有了国内20%的营业额和30%的利润。中国发行B股、H股公司的审计鉴证业务,以及跨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的业务,几乎被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包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上市后在证券市场再筹资时,除聘请国内事务所进行审计外,还应聘请获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事务所,对其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按照2001年新上市公司74家,配股增发80家左右计算,国际事务所因此而增加的业务收入至少每年在2亿元以上。对于以“五大”会计公司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介人中国会计市场的步伐又迈进了一步。
但是,目前国内会计市场的这种格局很大程度上还是在我国会计市场有限开放的条件下形成的,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只能通过其在国内的成员所或合作所参与竞争。而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事务所将涌入中国,抢占中国事务所的市场份额。面对它们带来的竞争压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能否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将是幼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继脱钩改制后面临的又一次严重挑战。
人才竞争日益显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人才瓶颈制约。会计服务的竞争最终归结于专业人才的竞争,即注册会计师素质的竞争。对高素质人才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能否为其提供一个能实现自我价值的发展空间;二是能否为其提供较高的薪酬。在这两点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外同行相比,均不具备优势。人才的流失会给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引起客户资源的流失。
随着会计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审计风险进一步增加,众多小规模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生存危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较小。根据2000年4月的统计资料,全国注册会计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事务所只有405家,其中40人以上的不到70家,60人以上的不到20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108家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1324名,平均每家为13名左右。规模因素决定了行业对风险的抵御和防范能力。在行业主体规模普遍较小的情况下,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能力弱,难以承受高额赔偿金。在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中,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额达410亿新加坡元;刚刚结束的美国山登公司股东集体诉讼案中,为其审计的安水会计公司被判处向股东集体支付3.35亿美元的赔偿金。可见,如果没有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一旦面临高额赔款的诉讼,会计师事务所将难以生存。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单一,难以适应环境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局限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传统业务,而国际“五大”会计公司的业务重心已转移到市场潜力大、服务对象众多的税务服务、管理咨询、公司理财、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上。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所以介人咨询业务,而且又将咨询业务作为自己的主业来开拓和发展,除了行业竞争因素之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业绩压力,风险规避等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相比之下,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单一的业务范围不仅加大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风险,也使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的民族会计服务业的拓展空间进一步缩小,竞争形势更加严峻。
在GATS“透明度原则”约束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拥有本土优势。会计市场开放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熟悉国内事务、人文因素、规则弹性等方面可以保持“相对优势”。的确,国内会计界熟知制度约束与实际操作的差异,深借利用地方保护主义招揽客户之道。但是,加入WTO以后,在“透明度原则”的约束下,我们的本上优势将所剩无几。
GATS第3条“透明度”第1款规定,每一缔约方应至少在生效前公布由本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机构或非政府立法部门发布并生效的、与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或影响其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为符合“透明度原则”要求,政府行为将会越来越规范,私情交易、暗箱操作的现象必然会大大减少,我们将会在同一起跑线上与海外职业团体展开竞争。此时,何来“本土优势”?
我国会计服务业的希望如果说“人世”对于中国会计服务业的不利影响更多的是来自短期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将加快我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
第一,能有效改善中国会计服务业和会计服务贸易的国际环境。GATS是由120多个缔约国共同签署的。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每一缔约方可以享受其他缔约方给予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这样,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就有了在不低于别国待遇的前提下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其中包括美、日、欧市场,也包括前景更为广阔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中国可以据此参与国际间的公平竞争,消除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会计服务输出的歧视性待遇,有利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第二,能加快中国会计市场的发育和规范。当GATS的原则和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时,中国也需要参照GATS的原则和规定,加快完善国内会计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使国内会计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通过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促进我国会计市场按国际惯例有效运行。
第三,有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才的培养和执行业水平的提高。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事务所管理、客户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上有独到之处。国外会计师事务所进人中国市场不可避免地实行雇员本地化,其带来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培训机制、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第四,有利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企业发展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为其提供会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全球化,国内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全球业务的开拓提供会计服务。货物贸易的发展对于会计专业服务贸易具有推动作用。事实上,紧跟货物贸易而发展服务贸易,是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策略。一些规模大、信誉好、执业水平高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加入国际事务所的机会,实现其服务的国际化。
第五,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长期以来,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为审计或会计问题提供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对职业道德有明确的指南;有严密的质量控制标准;有训练有素的员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会计市场后,国内许多企业会成为他们的客户,会计信息的质量就会得到提高。
审时度势
1.充分利用WTO关于会计专业服务方面的协定和条款,将“扩大开放”与“有效保护”结合起来。中国的会计服务业,无论是在规模、执业质量、风险控制,还是事务所内部管理或从业人员素质方面,都与国际水平相去甚远。因此,对国内会计服务业的适度保护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适度保护与对外开放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不矛盾,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开放的保护是闭关自守,保护落后;反之,没有保护的开放,也不能有效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开放目标。
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的中国,制定和实行适度保护会计服务业的依据,主要是GATS中的逐步自由化条款(第19条“承担义务的谈判”)、紧急保障措施条款(第10条)、保障国际收支平衡条款(第12条)。此外,GATS还有一些条款可以用来调节会计市场的开放程度,如第8条“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第14条“一般例外”及其附则“安全例外”。我们可以适当援引上述条款,将扩大开放和有效保护结合起来。
2、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计市场提供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国际组织(IOSCO)的有关规定,当一国审计准则出现未能涉及的领域时,国际审计准则便自动起规范作用,而这些游戏规则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不可避免地会对我国会计市场形成“隐形掠夺”。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已颁布的交易规则(包括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步伐,避免因为规则“真空”而带来的潜在市场损失。
另外,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依据是各项协定,这就要求我们学习和研究国际多边规则,熟悉和了解发达国家会计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制定和完善会计市场相关法规时,逐步向WTO各项协定、尤其是GATS的要求靠拢。
3、鼓励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化经营,加快行业结构的调整。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国际会计公司的进入,使得规模化成为国内事务所生存并与之抗衡的唯一出路。再加上国内事务所要加入国际会计市场的竞争,更不能不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鼓励事务所上档次、上规模的联合、兼并、合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跨地区的专业化分工更细的集团事务所,发挥集团事务所在人才、资金、信息、客户等方面的优势,并形成服务网络,提高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备与国外大公司竞争的实力,小事务所则实现业务经营专门化。通过行业结构的调整,形成若干大会计师事务所与大量小事务所并存的局面。
4.拓展新兴咨询业务,实现事务所经营业务多元化。为规避行业风险,应对境外同行竞争,国内事务所必须开拓新业务,实施产品多元化战略。根据国际成功经验,凡从事咨询业务的会计公司,其咨询业务最初几乎都是以审计业务为基础,或是审计业务之延伸。依靠多年来为客户提供审计服务所积累的客户资源,以及对国情、对客户的深入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展咨询业务是具备一定市场的。
5、推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对于规避和分散审计风险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在目前国内事务所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下,实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无疑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有效机制,可大大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抵御风险的能力。
总之,加入WTO后的中国会计服务业将经受严峻考验。正如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危机感和进取心就不会进步,甚至会消亡,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当正视自身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尽快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