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在对一些由集体企业改制的股份制企业审计时发现,有的单位现金收支不是由出纳统一管理,而是由该单位的控股人员或供销人员直接支配。其主要问题有:
一是现金收入体外循环。企业销售人员或清收账款人员,对以现金方式回笼的销货款,不是先交到出纳手中,而是放在身边供自己随时支配,或随意供其他人员使用,现金用完后,再将白条或发票等票据交给出纳,用以冲减个人或购物单位的往来账款,使企业现金日记账无法反映其真实面貌。二是现金超范围违规支付。主要是采购人员外出购买材料等大多以现金支付,而不是通过银行转账等规定方式结付;归还大额货款也是以各位经理手中的现金坐支。有些不合理开支项目甚至没有通过批核就已支出。三是现金报支把关不严。结算时,往往没有经过审核,就直接由总账会计汇总冲减个人往来账款,而且由于结算不及时,有些发票报销甚至跨了几个年度,现金支出严重失控。
为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此类企业的财务指导和管理,强化货币资金监督,合理控制现金流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股份制企业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