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只有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才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要求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在计算确定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除了应计算当期要转回多少减值准备外,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应冲销的营业外支出),二是增加计提的折旧。上述三项指标《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其指南虽有详细的讲解,但学习起来仍有比较大的困难,本人认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一、当可收回金额大于固定资产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净值时
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的营业外支出)=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增加计提的折旧=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
二、当可收回金额大于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时
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可收回金额)
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营业外支出)=可收回金额—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增加计提的折旧=原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可收回金额)—冲销的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本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的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
[例1]ABC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型企业,有关资料如下:(1)2000年12月份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并投入使用,全部价款为200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2)2003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101 万元。(3)2005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影响,可收回金额为 140万元。(4)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该设备一直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净残值始终为1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为简化起见,本例按年计提折旧。
有关数据计算分析如下:
1、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每年应提折旧=(200-10)÷10=19(万元)
累计折旧=19×3=57(万元)
2、2003年12月31日应计提减值准备=(200-57)-101=42(万元)
3、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
每年计提折113=(101-10)÷7=13(万元)
4、截止2005年12月31日累计折旧=19×3+13×2=83(万元)
5、截止2005年12月31日
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200-19×5=105(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200-19×3-13×2-42=75(万元)
6、由于可收回金额140万元大于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105万元,因此
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冲销的营业外支出)=105-75=30(万元)
增加计提的折旧=42-30=12(万元)
7、转回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0000
累计折旧 120000
[例2]假如200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其他资料如例1.
由于可收回金额100万元大于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85万元,小于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105万元,因此有关数据计算如下:
1~5项计算结果同例1.
6、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105-100)=37(万元)
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的营业外支出)=100-75=25(万元)
增加计提的折旧=37-25=12(万元)
转回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0000
累计折旧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