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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具体准则修订前后的比较

来源: 编辑: 2005/12/15 10:34:51  字体:
 

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

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

引言

1.本准则规范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本准则不涉及中止营业

1.本准则规范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2.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调整事项

4.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
    以下是调整事项的例子:
    (1)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
    (2)销售退回;
    (3)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

5.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 润分配(其中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也应当作为调整事项。

3.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为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惰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有关的金额作出重新估计的事项,应作为调整事项。
    以下是调整事项的例子: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表明应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予以确认,或已对某项义务确认的负债需要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4.企业应就调整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等进行调整。

非调整事项

6.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以下是非调整事项的例子:
    (1)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2)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
    (3)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
    (4)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

7.非调整事项,应说明其内容、估计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其原因。

5.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才发生的,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的事项,应作为非调整事项。
    以下是非调整事项的例子:
    (1)发行股票和债券;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对外巨额举债;
    (4)对外巨额投资;
    (5)发生巨额亏损;
    (6)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7)外汇汇率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8)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9)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0)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
    (11)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
    (12)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企业应就非调整事项,披露其性质、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理由。

股利

关于股利的规定见第5条

7.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如下方式予以处理:
    (1)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2)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持续经营

 

8.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则企业不应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同时,还应披露如下内容:
    (1)不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事实;
    (2)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原因;
    (3)编制非持续经营会计报表所采用的基础。

附则

8.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9.本准则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9.本准备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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