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企业规模逐渐扩大,经营一个企业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经营者所需要投入的精力也越来越多。初始的投资者将以更多的精力用来吸引新的投资者加盟本企业,将以更多的时间用在有关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思考上。此时,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所有者,将会选择聘请外部经理管理企业,而将自己从繁琐的日常经营中脱身出来。这种社会分工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并在一种良好的机制配合下,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双赢的结果。但这种分工即两权分离必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就是代理成本的出现。
一、企业融资方式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代理成本问题
1.两权分离以后产生的代理成本问题
代理成本的产生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所有者即股东希望经理层按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尽力经营管理企业。但由于经理层本身不是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小,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从事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比如通过在职消费获取除工资报酬外的额外收益,从而造成所有者利益受损。
Jesen和Meckling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Principal)将某些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Agent),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如果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方都追求效用最大化,那么代理人就不可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因此,委托人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限制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这就产生了监督成本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付一定的保证费用以保证后者不从事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者规定一旦代理人采取此种行为,必须向委托人作出赔偿。但不管怎样,委托代理关系总会产生监督成本(Monitoring Costs)和保证成本(Bonding Costs)。我们将委托人福利的部分丧失也看作代理成本的一部分,称之为“剩余损失”(Residual Loss)。通俗而言,代理成本就是所有者自己经营企业所能达到的收益和所有者雇佣经理层经营自己的企业所能达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代理成本往往还包括所有者为了监督或额外激励经理层努力工作所花费的成本。前面提到的设计一个良好的机制,实际上就是尽量降低但不能完全消除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所有者和经理层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理层在第一线从事经营活动,掌握着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控制着企业各项费用的支出。经理层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所有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经理层利用信息优势完全有可能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代理成本之所以出现还有一个内在原因是经理层并不持有企业股份,这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经理层辛勤工作并取得了相当卓著的业绩,但由此产生的企业利润完全归企业股东所有,而经理层只能得到约定的报酬。这种付出和得到的不平衡很容易导致经理层放弃积极经营企业的努力。二是经理层“在职消费”带来的效用完全由经理层享有,但支付“在职消费”所需的高额成本则完全由企业股东承担。这种得到和付出的不平衡极易导致经理层侵蚀企业利益,为自己谋取福利而不承担任何成本。
2.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对外部债权融资的需求:逆向选择和代理成本
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完全靠初始股东一人的投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此时,初始股东有三种选择可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是实施增资扩股策略,以吸引更多的外部股东(往往是中小股东)加入本企业,此时初始股东一般变成了内部股东或控股股东;二是向商业银行或发行债券筹措长期债务资金;三是扩股和借贷并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这些外部融资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与前述类似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代理成本的出现。
当商业银行将资金贷款给企业之后,希望企业努力经营以保证本金的安全性和利息回收的可靠性。但企业往往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倾向于将银行借贷资金用于较高风险的项目,高风险意味着可能的高回报,当出现亏损甚至破产时,银行和企业所有者共同承担损失。因此,作为债权人的商业银行与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债务人处于信息优势,而债权人处于信息劣势。
银行作为理性预期者很清楚知道企业不一定会完全按银行的初衷实施项目,企业实施项目的目的在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而这有可能会损害银行的利益。银行对这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可能后果也是十分清楚的,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银行能做的就是提高贷款的利率以补偿可能面临的损失。但这显然对风险较小的项目来说极不公平。商业银行这种无可奈何的做法只能使得许多企业放弃对风险较小但收益稳定的项目进行投资,最终放在银行面前的项目大都是高风险项目,银行提高利率的策略将完全归于失败。银行提高利率是为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降低自己的风险,但结果却是造成了风险的集中。这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形成的“逆向选择”问题,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银行提高利率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债务融资成本的提高,企业市场价值的下降,下降的价值量就是债务融资引起的代理成本。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银行和企业可以很明显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低代理成本。
3.外部股权融资的引入-外部股东与内部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必然面临着增资扩股,此时将有相当一批外部股东出资加盟。在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股东大会将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由于外部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就个别而言,他们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并没有发言权和决策权,最多只是参与决策。外部股东要想在公司重大事项中具有影响力,必须联合起来共同投票,但要做到这一点无疑是十分困难的。大多数外部股东从而放弃了这种最基本的参与决策权,而在事实上将所有的投票权委托给了内部股东,从而形成内部股东代理外部股东作决策的另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肯定会带来一定的代理成本。这种代理成本往往表现在内部股东侵蚀外部股东的利益,而外部股东在委托之后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4.对资产负债表的解读:股东、债权人、经理层的相互博弈关系
我们可以借用委托代理理论来分析会计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从而分析债权人与股东、外部股东与内部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实际上非常清晰地反映了企业中各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博弈关系。如负债栏表示了债权人和企业(具体由股东和董事会来代表)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所有者权益栏反映了外部股东和内部股东之间的博弈关系,资产栏揭示的是债权、股权投资者与经理层之间的博弈关系。这三种博弈关系都是通过契约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投资者和经理层的博弈关系中,投资者希望得到相关的、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以评价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回报,并以此决定经理层的报酬或惩罚;而经理层则不希望披露所有的信息以便操纵账面利润并获得较高的报酬,在完不成利润指标可能得不到约定报酬时则充分利用经理职位进行大规模“在职消费”。投资者在意识到经理层可能歪曲、操纵财务报表,因此在投资决策以及决定经理层的报酬和惩罚时将充分考虑这种可能性;经理层在粉饰会计报表、过度在职消费也将充分考虑到投资者可能采取的对策。这种相互猜忌、博弈可能造成一种最差的结果。
防止这种最差结果出现的方法有三种:(1)达成契约,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2)对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进行严惩;(3)博弈多次进行,以确立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博弈论的引入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计立法中应当特别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坚决消除虚假会计信息,尤其是要明确对歪曲信息提供者进行严惩。在此基础上,企业才有可能获得外部融资,达到组合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