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日后事项(以下简称日后事项),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以下简称日后时期)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这些事项有的直接影响财务报告年度的财务状态、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有的虽然不影响财务报告,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正确理解和作出正确决策。因此企业对日后事项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于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日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关键是要掌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界定日后时期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的日后时期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这一时段。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12月对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即批准的日期。例如:某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告于2001年2月18日编制完成,2001年4月15日经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董事会于2001年4月20日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则日后时期为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20日。但有时候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等原因,董事会批准与实际对外公布间隔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又发生了重大事项而在报告中作了调整或披露的,董事会则应重新批推。此时,日后时期应延伸至董事会再次批准财务报告报出日期。
二、正确区分两类不同的日后事项
日后事项共有两大类,一类是影响财务报告年度的财务状态、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的事项,主要有:
(1)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如资产负债表日认为可以收回的大额应收账款,在日后时期由于债务人突然破产而无法收回;又如日后时期大批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等。
(2)销售退回。指资产负债表日前已销售的商品,在日后时期退回。
(3)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主要指资产负债表日的未决诉讼在日后时期作出判决的。
(4)日后时期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这类事项应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有关会计报表数据。
另一类是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正确理解的事项。主要有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巨额的对外投资、自然灾害导致的重大损失、所持短期投资中证券市价严重下跌、某种存货市价下跌、偶然性的大笔支出等等。这些事项都发生在日后时期,属非调整事项,但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正确区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的关键是看这些事项的主要情况出现的时间,凡主要情况出现或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前,而在日后时期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得到了证实、有了结果的,即“因”出现或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前,“果”出现在日后时期的应作为调整事项。如资产负债表日前已销售的商品存在问题(因),在日后时期退回(果);又如资产负债表日前已提起的诉讼(因),法院在日后期作了赔偿判决(果)等等事项,则应作为调整事项。凡主要情况的出现和结果均在日后时期发生的事项,即“因”和“果”均发生在日后时期的,如日后时期发生的巨额对外投资,日后时期所持证券市价严重下跌等,因其发生和影响结果均在日后时期,则属非调整事项,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三、日后事项的调整
对于应调整的日后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已编制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由于上年度的账目已经结转,损益类科目也已无余额,因此,对日后事项的调整有其特殊之处:
(1)对财务报告年度来说只调表不调账。即对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以及相关的附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但对账项的账簿记录不加调整,反映在日后时期所属年度的账户中。
(2)调整时的科目使用分为几种情况:涉及损益事项的所有损益类科目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既不涉及损益,又不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各相关科目。
(3)分录中损益类科目调整与报表中损益类项目的调整存在不一致现象,比如销售退回调整时,涉及损益类的调整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所得税等,在编制调整分当时均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但在调整利润表时,则应分别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所得税等项目。
例甲公司 2000年 11月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销售价格503000元(不含税),销售成本40,000元,货款于12月对日尚未收到。2001年2月,因产品质量问题,经协商乙公司将该批产品全部退回。此时,甲公司的财务报告尚未经批准报出。本例中,甲公司应对该销售退回作为应调整的日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编制调整分录,将账务处理在2001年度: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0
贷:应收账款58500
(2)调整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4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
(3)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40000)×33%]3,300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40000-3,300)6,700
(5)调整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1,00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0× 150) l,005
然后,调整2000年度会计报表如下:
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应收账款减58,500元,库存商品增 40,000元,应交税金减 11,800元,未分配利润减5,695元,盈余公积减1,005元。
调整利润表相关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减5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减40,000元,所得税减3,300元,净利润减6,700元。
四、注意与其他会计准则的关系
1.与《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关系
认定或有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而日后事项的确认是在日后时期,因此,有些或有事项在日后时期可能已成为日后事项,这时,就应按日后事项准则处理。例如: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未决诉讼,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符合确认条件,估计赔付金川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或有事项的处理原则,已列入“预计负债”科目,如在日后时期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甲公司应赔付给乙公司的金额为100万元。这时,应按日后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预计负债9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
2.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关系
日后事项中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销售的商品,在日后时期退回的,也包括报告年度前销售,在日后时期退回的商品。只要是日后时期退回的,均按日后事项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上述销售的商品如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以后退回的,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即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再调整报告年度的相关报表和附注,而是体现在退回年度的会计报表中。
3.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关系
对于在日后时期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规定处理,对于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以后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处理。这两个准则在财务调整的方法和科目的运用上都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报表的调整上,按照日后事项准则的处理是要调整报告期会计报表各相关项目,而按照会计差错更正准则的处理则不调整报告期会计报表而是在账务调整年度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项目的上年实际数。
参考资料
1《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
2《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
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
4《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指南
5 张燕:浅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