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剂收支核算问题。新制度取消"制剂收入"和"制剂支出"两个科目,制剂收支核算通过"在加工材料"、"药品"等科目进行,这对监控医院制剂生产。简化制剂收支核算有较大的作用,但也使医院难以掌握制剂生产和经营效益情况。不利于医院对制剂生产的经营决策。笔者认为,应在新制度"在加工材料"、"药品"和"库存物资"科目中设置"制剂"二级科目,在制剂室设置一套制剂生产辅助明细帐,详细核算制剂生产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每月制剂辅助明细帐与医院会计相关科目核对相符。制剂辅助明细帐由制剂人员兼职办理,以便于核算,提高会计核算准确度。
二、奖金发放问题。新制度取消"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和"业余服务收入提成"明细科目,取消了旧的奖金发放办法,但对奖金的计提和发放没有作出新的规定。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如下问题:"不管医院经营效益如何,或盈或亏,均可随意发放奖金,很容易造成分光吃光,使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应尽快制定奖金计提发放办法,规定奖金的计提比例和核算科目。提奖比例应定为收支结余的30%为宜,奖金支出列人相关科目的。其他工资",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财政局与卫生局联合制定。
三、药品"核定收入、超收上缴"问题。新制度规定,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这是国家治理整顿药品市场的重大措施。但由于对药品收入比例没有具体规定,使各地难以正确贯彻执行。笔者认为,各地主管部门应根据各类医院的不同情况,合理制定药品收入比例的标准,不能摘一刀切,并且实行分步到位,逐年下降。目前,综合医院按下列比例较为合理: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设备简单,医院收入少,业务收入主要靠门诊药品销售,因而药品收入比例可相对高些,可定在50%一70%;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城市小医院),医疗设备一般,可定在50%左右;三级医院(大中型医院)高、新设备多,医疗环境好,医疗收人高,可定在45%以下;专科医院可根据不同病种的用药情况来确定。
四、业务收支明细表问题。新制度的"业务收支明细表",横栏取消了"管理费用"项目,将"管理费用"的所有纵栏支出项耳每月直接摊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和"在加工材料"相关项目内,"管理费用"所有的明细支出项目全部消失,这就不利于对管理部门的费用进行财务预算的编制、监督及分析,不利于降低成本费用支出的经营决策。笔者认为,应在业务收支明细表横栏增设"管理费用"项目,在项目纵栏最后增加一项"管理费用"。
五、坏帐准备问题。新制度规定"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一5%计提坏帐准备。"这是为了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医院正确核算收支结余的一项重要措施。笔者认为,这项规定尚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1)应收在院病人医院费科目余额包含预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去预收医疗款的净额才是医疗欠费。因此,坏帐准备的计提基数应为:"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预收医疗款加应收医疗款之和。(2)医院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的3%一5%计提坏帐准备,而企业按3‰一5‰计提坏帐准备,医院与企业相比大10倍,使医院经济负担过重,易使国有资产流失,因而应降低计提比例。而且。医疗欠费不是医院经营失误造成,而是社会原因造成,政府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在医疗收费末提高到按成本收费的情况下,政府仍应负担一定的医疗欠费。(3)在年末计提坏帐准备,会造成年末当月的管理费支出增大,并不能真实反映每月的费用支出。因此,坏帐准备应每月按实际应收医疗费进行预提,年末调整,多减少补,以保证医院经营效益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