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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2007-01-10 09:32 来源:范锦霞

  摘 要: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损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危害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要治理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法律约束,培育和发展外部的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规范会计中介行业行为等。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治理

  从1999年开始,财政部每年对部分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抽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审计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而且其程度愈演愈烈。会计信息失真带来了严重危害,不仅损害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利益,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宏观调控,扰乱经济秩序;同时,也影响了会计中介行业的“公信力”,已成为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一大“毒瘤”。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较复杂,其治理必须通过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会计中介机构、政府、公众等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是一项多措并举的系统工程。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1.违规成本低廉、利益诱惑巨大。巨大的利益诱惑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企业负责人为其政治目的,或个人、小团体谋取经济利益而进行会计造假,产生的利益相当可观,而被查处的几率却很低,且处罚力度不大。违规的直接成本与预期收益间的差距悬殊,易引起会计造假的冲动。

  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未形成一种各利益主体之间相互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1)公司治理结构中经营者与所有者相分离,经理人员实行“内部控制”成为可能,并且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力的问题,企业经营成果与经营者收入联系的密切度低,使经营者考虑通过会计造假来谋取私利。(2)产权结构较单一,产权关系模糊。国有企业未能进行有效的改革,作为产权主体的国家对经理人的监督处于实质上的缺位。(3)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责、权、利界限不清。“一股独大”的股东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董事会地位模糊,缺乏独立性,失去对经理人的监督约束功能;监事会缺乏控制和决策权,大多数公司监事会只是象征性地履行职责。

  3.外在监督机制不力。政府审计受人力、财力限制,显得力不从心。会计中介机构为自身生存和赢利,不惜冲破职业道德底线,审计流于形式。

  4.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存在缺陷。(1)经济发展和投资主体的日益多元化,新现象、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导致现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难以涵盖和解释许多现象。(2)目前会计法律法规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对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缺乏具体明确规定,造成对会计造假行为不易确认,真正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甚少,使造假者产生侥幸心理。

  5.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业务素质的影响。部分会计人员道德水准低、遵章守制的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会计人员会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差,对会计政策与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不当。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多元化产权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1)改变“一股独大”局面,实现股权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减持国有股,实行国有股流通,增加其他性质的投资者,从而改变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实际上处于对内部监督缺位的现象,发挥其他股东对内部治理更加有效的监督作用。(2)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一个既考虑经理人短期利益,又考虑长期利益的激励契约,并使绩效与收入密切联系,防止经理的短视行为和对股东权益的侵害。此外,可实行经理人员入股,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避免制度和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防止通过“内部控制”来进行会计造假。(3)加强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经理行为的监督和财务会计的专业监督力度。可在监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独立于经营部门之外,对经理人员实施权威和可靠的控制。(4)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明确划分岗位和职责,制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实施严格的授权控制,实行内部审计,防止某一部门或某一个人操纵账务处理的情况。(5)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责任、权利和报酬等制度,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由于独立董事不拥有公司的股份,可不受利益的局限作出独立和客观的判断,更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经营业绩、大大降低经营者的造假动机。

  2.加强社会监督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约束。(1)发挥社会各方面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检举监督作用,采取加强宣传、奖励等方式,增强大众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检举监督意识。(2)借鉴国外有关做法,对提供咨询、代理业务等存在较大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提供审计业务,以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同时,实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轮换制度,以更好地维护事务所的独立性。(3)减少政府部门的干涉,取消由政府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某些领域、企业的特权,以促进事务所更加注重自身的业务技能和声誉,而不是把精力花在如何获取特权上。(4)加快研究与合伙制有关的问题,尽快实现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向无限责任转化,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造假成本。(5)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观念,严惩违法违规人员。真正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防火墙”作用。

  3.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增强法律约束。(1)建立体现各利益主体充分搏弈的“公认”会计制度,减少企业通过粉饰会计信息方式对抗政府和投资者的行为。(2)随着经济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应制定具有前瞻性和稳定性的新会计制度、准则和补充规定。(3)改变我国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失真有关规定比较模糊的现状,对虚假会计信息概念的确认、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明确落实等问题,都应制定出更加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规定。(4)借鉴国外有关做法,将民事赔偿写入法律,对违法行为明确相应的民事与刑事责任。(5)实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几率和惩处力度,增加造假的法律成本和风险。

  4.培育与发展外部的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1)在外部培育和发展经理市场。在充满竞争的经理人市场中,经理人将更加重视自身的前途及声誉,警惕为会计造假而付出代价。(2)改变目前资本市场存在诸多制度缺陷的现状。应建设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减少行政干预,改变过分重视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而忽视资源配置的功能的现状,使得上市公司更加注重诚信,而不是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从资本市场上“圈钱”。建设规范化的资本市场,规范对上市过程的审核和上市后运作的监督。建立社会化的资本市场,即建立多层次的对资本市场的社会化的制衡、评价、监管体系,通过社会化的力量,形成对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强大需求。

  5.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1)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观念,加强诚信考核,将其造假行为记入档案,加大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的成本。(2)抓好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更新会计知识,以处理好各类新的会计业务。(3)建立会计人员申诉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申诉和会计主管任免审批制度,增强会计人员的独立性。(4)在部分企业中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财务主管委派制,增强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必须建立使报酬与履行其职能的风险对称的考核制度,建立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利、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6.推行会计信息的社会化生产,有效遏制造假的时间与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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