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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

来源: 中国审计报 编辑: 2005/10/24 09:54:10  字体:
  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是对项目的申报立项、资金流向、管理活动、制度运作、资金使用、效果产出等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审计。笔者试对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申报立项审计。通过调查、观察、分析等方法,做好对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概预算的审计。一方面审查立项的可行性。即申报立项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完整,技术经济论证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当地自然条件(资源、地理和环境)、经济结构,技术经济支持能力、社会发展实际、市场前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无虚假申报、多头、重复申报立项的问题,有无随意、盲目申报立项、选项不当,违背科学规律、忽视和谐发展和长期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审查项目概预算的经济合理性。即是否体现科学、可行和节约的原则。涉及工程建设的还应审查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正确。

  2、资金流向审计。首先,从资金来源渠道入手,摸清所审专项资金的性质、主管部门、来源渠道、规模、构成及具体用途,为深入审计做好准备。如对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拨入的专项资金,可审查年度财政结算表、指标账、与上级往来、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文件(单)、项目批件等资料;对非财政部门主管的其他专项资金可去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其次,了解主管部门资金管理、分配方式及拨付渠道。重点核对主管部门所分配的资金与使用单位申报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下达分配指标,有无随意分配或“暗箱操作”的现象。第三,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依据资金性质、指标、规模、用途、拨付路径进行跟踪审计。通过有重点的详查或抽查等方法,检查各环节应到位、已到位的资金数额是否真实及其到位的时间,揭示各级主管部门是否按指标、计划、进度或规定程序,及时、足额、规范地拨付资金,中间环节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以及损失浪费现象;检查地方应配套的资金是否配足,配套资金的来源是否真实存在,有无假配套的情况,如以物资、债务往来、劳务等抵顶的现象。必要时向开户银行询证,检查银行存款对账单收付业务记录,揭示有无已收到的专款未经使用又违规流出使用单位的情况,若有则应深入进行追踪审计。

  3、制度运作审计。目前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中普遍存在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从机制上分析归结于体制上的不完善、制度上的不健全和运作上的不规范。审计中首先要运用公共财政理论、控制学、系统学等原理,审查相关部门、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制定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单位“五专”(专项、专户、专用、专账、专人负责)责任制以及跟踪反馈、绩效考评与奖惩制度,各种制度正常运作的保障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其次要通过调查、访谈、座谈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有无流于形式的制度和措施存在,评估制度、措施的执行程度。

  4、资金使用审计。一是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从账证及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按照重要性原则,检查使用程序是否合规,各项支出有无严密的审批手续;票据是否合法,资金投放是否符合政策,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用途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截留、克扣、挪用、虚报冒领、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如违规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项目之外购车、搞基建,擅自出借资金等问题。对税务等部门“代开”的运输、劳务等票据要重点检查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虚假事项和不实内容,要强化对白条支出的审计。二是使用过程是否体现合理、节约原则。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是否按期编制计划和办理申请报告,有无大手大脚、贪大求洋,随意扩大项目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花架子,以致贻误整个项目建设的现象;所购物资是否必需,质、量、价是否合理,有无办理必要的验收、保管、领用手续,有无盲目采购、浪费资金的现象。同时,也要检查有无随意缩小规模,以便达到侵占专用资金的目的。各种非生产性支出是否严格加以控制,有无因占比过大影响到整体建设或生产。三是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使用。能否满足项目质量要求,有无因付款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错过序时工期的情况,办理工程资金结算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或审核手续。四是重视和加强对财政报账制核算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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