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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研究讨论审计工作的发展战略,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于2005年10月发出《关于征集“审计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论文的函》。署内有关单位和地方审计机关积极组织研讨活动,广大审计人员踊跃参加,收到研讨论文60余篇。
征文来稿主要从两方面论述了审计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以及审计工作在其中可以充分发挥的作用。第一,审计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建设、遏制腐败等方面的作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第二,在审计机关的一些具体业务工作、具体业务领域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例如社会保障审计、农业环保资源审计、公共资金资源审计、教育卫生审计、金融审计、财政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具体工作,如何具体贯彻落实或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等等。
此次征文是全国审计机关第一次大范围地讨论审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的活动。来稿集中反映了这次讨论的内容和成果,将对我国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对于确立审计工作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和归宿的方针,并对今后深入具体地落实这一方针奠定坚实的基础。下面将部分来稿观点综述如下。
一、审计机关应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许多征文来稿都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责任;审计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和归宿,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是近几年改革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为构建和谐社会,要确立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审计的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计机关要积极发现和查处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审计工作要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要围绕促进全面发展,加强对财政、国有企业、公共投资效益审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和社会经济良性循环。
审计署昆明办谢新年同志认为,审计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要积极发现和查处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为建设和谐的财政经济秩序服务。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往往以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攫取公共财物与他人财物为目的,它践踏了公平正义的分配原则,是和谐财政经济秩序中的 “毒瘤”,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障碍。审计机关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积极查处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为和谐财政经济秩序建设扫清障碍。
山西省审计厅郝志远同志认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是当前审计机关需要回答的一个重大课题。首先要依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秩序,堵塞财政收入流失的各种漏洞;依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第二,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要通过审计,注意发现资金运行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从中发现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化公为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侵吞国家资财的违法违纪案件。第三,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深化改革。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把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审计署兰州办姚爱然同志认为,审计工作要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政府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大力查处那些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案件和问题,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围绕推进国家重点建设,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揭露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
审计署广州办高翔和曾俊同志认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就是促进经济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审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注重社会的协调发展,围绕民生内容开展社保、农业等专项审计。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社会协调发展。审计机关应当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和方向,加强对财政、国有企业、投资、社会保障、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审计,更好地规范社会经济有关主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有关经济秩序,增进效率、效益和效果。
审计署太原办袁定聪同志认为,审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经济发展状况、国家有关宏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在审计管理和决策上具备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审计工作的客观情况,找准审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为此,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注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的研究报告认为,审计工作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和归宿,主要基于以下一些认识。第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构建和谐社会,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第二,这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所决定的。在构建公共财政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实现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审计机关责无旁贷。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制度之一,也是公共财政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工作的重点之一。第三,这是近几年改革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目前财政预算编制和审议的问题突出,细化部门预算、打造“阳光财政”的改革任重道远;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奠定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问题突出;国有企业改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迫切。
甘肃省清水县审计局高爱民同志认为,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审计工作在推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财经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体制性障碍,及时发现改革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滞后、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进程的问题。第二,审计工作在打造诚信政府、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方面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宁夏审计厅章建忠、金荣同志认为,加强审计监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审计监督对生产力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审计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规范力和约束力;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推动作用;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建设作用。审计监督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保障作用;审计监督对先进文化的建设具有彰显作用。因此,审计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
上海市审计科研所课题组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确立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审计的对策。要实现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审计监督和评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包括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确定重点的审计领域和内容。
福建省审计厅俞传尧同志提出,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历史责任,就是在财政、金融、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监督、保证人民的财产、老百姓的纳税钱能够管好、用好、有效益、不流失;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关注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直补等政策措施和资金落实,关注群众切身利益,把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农民征地拆迁补偿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减少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审计工作还要十分注意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从资源环保资金的使用到政策的执行,都列入审计重点,为营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而努力。
二、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
审计工作应当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那么应当在哪些重点领域或者哪些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很多来稿都认为,审计工作要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转移支付上下功夫;要高度关注金融机构对构筑和谐社会相关的管理和运作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大力发展环境审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保障中国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创新审计结构和审计领域,实行“三加一”基础审计和“四加四”(“四保”与“四民生”)针对性审计;要通过审计监督,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公平的实现,求得社会发展的和谐。
太原市审计局杨玲同志认为,在财政审计方面,应围绕财政改革的几项大的内容,按照“大财政审计”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对本级财政及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对各县(市、区)的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的重点是部门预算审计、政府非税收入审计、政府采购资金审计、农村税费改革审计等。行政事业审计的重点部门有两类,一是教育部门,二是有执法权和收费权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审计应着眼于促进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的研究报告认为,过去几年审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后审计工作还要继续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首先,审计工作要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第二,审计工作要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转移支付上下功夫。在财政审计中要关注财政安全,降低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的稳定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要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以保证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要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等。第三,审计工作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企业审计的新观念,既要国有资产“流动”起来,又不能“流失”出去。
上海市审计科研所课题组认为,政府审计应重点关注用于教育投资的财政资金同国家经济增长的协调,兼顾可能性和必要性。关注教育资金的使用合理性与效果。从宏观角度应关注教育资源在地区、层次和结构上分布的是否兼顾各方利益和需求,是否兼顾当前和长远,是否保证重点。进一步完善对政府审计对社会公共资金用于社会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的审计监督。对“三农”问题,政府审计关注的主要应是两个方面:一是该由政府和财政兑现的政策和资金是否到位;二是这些政策和资金利用的效果如何,原因是什么,如何改进。
高翔和曾俊同志认为,近年来,我国在环保投入方面的资金巨大,必须加大对这方面资金的审计力度,保证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测算,我国在“十一五”期间投入的资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来说,还远远不够,必须精打细算,一分钱掰成两分钱花,这也必须要求加强审计,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高爱民同志认为,强化审计监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从几方面入手。要强化财政金融审计,切实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绩效审计,切实加强政府建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强化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审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强化生态环境审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重庆市审计局课题组提出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四加四”审计模式。所谓“四加四” 针对性审计是指“四保”审计与“四民生”审计。“四保”是指社会保障、保“三农”、环境保护、保“第一生产力”。“四民生”是指:教育、医疗、就业、安全稳定。要通过审计监督,关注体制机制,促进民主法制制度与阳光政府的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求得行政权力运行的和谐。要通过审计监督,加强对垄断行业、部门的审计,规范经济秩序,促进自由竞争和社会福利总量的最大化,求得经济发展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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