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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业务若干疑点的审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可以用来支付的,流动性最强、诱惑力最大、最易被侵吞挪用的资产。广义上讲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企业发生的舞弊事件大都与货币资金有关。本文拟针对货币资金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予以探讨。
一、货币资金舞弊主要表现形式和方法:
舞弊主要表现形式有:贪污、私自挪用、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滥发奖金,请客送礼,支付回扣和其他非正常活动的开支。要么是为了逃避监督,达到谋取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要么是为了以逃避国家税收,偷骗税款;侵蚀国有资产或者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私有。
贪污现金常见方法有:利用收入现金不开发票或收据的形式;采取虚列或虚报费用支出、吃空额虚列名额或假造支付业务等手段慌报冒领现金;如虚列职工人数,多报公差日期和加班加点时间,虚拟或涂改工资表中的有关内容以多领工资补贴。购置私人物品利用公款报销进行贪污;非法侵占出售其他资产的收入,如对卖边角余料,废旧物品,残次品的收入不入账;非法侵占劳务收入,对外加工收入,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房租、水电费等零星收入;隐匿佣金、“回扣”和好处费等形式。
二、内部控制测试
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现代企业一般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于2001年7月12日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也对“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内容规定的十分详细、完善。2002年12月23日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以及2003年10月22日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也对与“货币资金”等内容有关的业务控制做了相关的规定。所有这些都为货币资金的审计提供了基础。我们可以通过对与货币资金有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评价之后,结合审计过程中搜集到的有关疑点和线索,如:观察、了解有关当事人在生活水平及方式上有无与其收入水平不相适应的情况等;了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有无漏洞,以便确定检查重点和具体审计方法。
三、实质性测试
1. 核对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测试货币资金余额的起点,是核对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做出适当调整。审计货币资金收入应注意核对收据存根与明细账记录是否相等,收据号码是否相连,即收据是否连续编号,有没有无编号或编号不同的收据,以查证有无以撕票或匿票的形式将罚没款收入存入小金库。收据是否有日期;金额、抬头、摘要等是否涂改;上下联是否相等。有无将罚款收入或没收的有关款项作为收入而未开具收据的情况。
2.抽查大额货币资金的收支
实质性测试中,应抽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帐户的进帐情况。审计过程中应注意:有无销售残料废料等旧物资的收入记录,核对出门证记录,并通过对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调查取证及边角废料产生过程、数量及销售时间进行调查,再与现金帐目进行核对。检查成本费用项目有无以领代报,以借代报,重复报销,虚列支出的记录。如对工资单复核,对发计件工资的又发计时工资或反之平时没有奖金的或奖金高出平时是否是代领,应查清。物资采购过程中有无舍近求远,质次价高不适销对路的情况。有无溢缺物资,串通舞弊的情形。
检查提取现金的有关资料,是否记入现金账;然后根据“日记账”和付款凭证上反映的业务内容及“现金”科目的对方科目,分析该笔货币资金的去向是否明确,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必要时,可进一步与收款单位取得联系,请其协助调查问题。银行存款日记帐收付累积和余额,应与单位总帐和及银行对帐单进行加总金额核对。
有的企业为了收取好处费,不顾国家制度有关规定,擅自出租或出借“银行帐号”,或者套取现金。所以,审计中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有无转借、出卖银行帐户的是否违规提供银行帐户收取“好处费”的情况;二是有无本应转帐支付,却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大量现金,从中作弊的情况。对这两点问题的检查,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查清以下几个方面:
如有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无关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银行存款日记所记收付款项中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款项; 银行存款日记帐中摘要含糊不清的款项。审查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要逐笔核对应查明对帐银行日记帐的收支是否与事实相符,有无一收一支、日期接近或者相差不远、数字相符的款项收支业务;银行对帐单上有一收一付金额,而银行存款日记帐上,则无此笔收付记录的款项;银行对帐单上已收支而在日记帐上没有反映;来源与用途不明的款项。企业银行的存入与支付,是否在问题;查存取款项,看是否合法。
对于上述问题应从“交款回单”、“进帐单”等凭证上,弄清款项收入内容,查明这些款项是否属于本单位应收款项。从“支票存根”“付款委托书回单”上,查明这些款项是否本单位的应收款项。通过审查,如属代外单位办理业务转帐的,应落实纠正;如属为不法分子提供方便,套取物资。从中渔利的,应作审计记录,为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提供依据。
3.检查货币资金的正确截止
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应以结账日实有数额为准。检查的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项。
4.分析性复核程序
计算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了解是否存在高息资金拆借。有无假借经济合同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收取利息不入帐、出借资金将利息或回扣。如存在高息资金拆借,应进一步分析拆出资金的安全性,检查高额利差的入帐情况;计算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分析这些资金的安全性。
5.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它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应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追查在途存款。重点查明调节表的内容是否真实。导致两者余额不符的原因:是否因未达帐项产生的影响。如果经过核实调整,仍然不符,则要查明其中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调节后“平了”的余额表,也可能有问题。例如存在循环挪用、重复入帐等问题。
6.查存款余额,看衔接程度
首先,要查看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是否相符。审计时,应审查支票购买数量和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检查相关的管理制度。重点查明:支票存根是否联号;是否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支票是否加盖“作废”戳记,附在存根上。如果发现号码短缺或颠倒,一定要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7.查货币资金的结算,看潜在问题是否存在
结算是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引起的收付款行为。审计中,要从明细入手,重点查阅应收货款,预付货款,暂付款,存出保证金,存出押金以及应收罚款赔款等。在审查这些内容时,着重注意发生额及余额的变化趋势:⑴凡余额在贷方的,除应收销贷款中的预收款外,一般来说是不正常的,大多数属于核算上的错误,也有可能是会计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当所致。⑵期初与期末的借方金额相等,即本期借方金额相等,即本期借贷两方均无发生额的,应按这些应收款的性质分别查明原因。若应收货款不动,看销售业务是否存在购货单位拒付货款,单位不积极与对方协商的问题。对此,要查阅销货业务的合同或凭证和购销双方的往复信函,确定责任。若是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清偿,而被审计单位也不追偿,长期挂在帐上,应积极催收。要特别注意企业经办人弄虚作假,虚构销售收入和应收货款,或货款已经收到但被长期挪用,甚至为私人占用等情况。为查清问题,应向购货单位和银行进行实地调查或发函查询。⑶期末借方余额增加,期内只有借方发生额而无贷方发生额的,反映了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数额上升,资金周转速度缓慢。对应收货款来说,只顾按合同发货,或推销库存积压滞销品,而不管购货单位是否有能力归还货款,就会出现上述问题。对暂付或垫付职工款项有增无减的问题,干部职工借故挪用或长期侵占企业资金问题,调离或开除退休退职死亡职工的欠款等问题,都应查实纠正。
8.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作出记录,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
企业有时会将职工的罚款或下属单位或者职工承包上缴利润放在应付款上,然后转入小金库。长期不予处理的应付款项,突然进行清理,要注意收款单位是否与帐面符合,清理的依据是否充分。审查应付帐款是否有其他收入、其他上缴利润列其他应付款。审查经济合同结合现金银行日记帐进行核对,是否有租房水电费、对外加工收入、劳务收入未入帐。另外,应注意投资形式,注意对基建工程审核防止一些单位假借基建之机,同施工企业联手以工程款名义提取现金用于挥霍;为对方提供资金、场地技术等投资收益是否如帐。
总之,对货币资金业务审计中遇到的疑点不能轻易放弃,它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审计技能,更重要的是它可能隐含着违法于犯罪等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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