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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建设与“三农”问题综述(二)

2006-06-08 10:44 来源:

  三、“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对“三农”问题的存在,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其中有农业弱质、比较效益低、农村经济规模狭小等等。归纳主要有以下一些: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生产率低存在极大差别,决不单单是农业自身的问题,而是中国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直接后果。其结果是,一方面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从农业源源不断地抽取剩余。据统计,我国从1952~1978年,国家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共从农村抽取建设资金达9494.9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净产值的57.5%,即农业产出的一半以上被国家无条件抽走。另一方面,又严格排斥从农村土地上游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形成了农民进城的强大的制度壁垒,将日益增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强制性地阻隔于城门之外,从而保证了资金短缺条件下的重工业的迅速发展。农业剩余资金的过度抽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严格限制流出,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受阻、城市化进程滞后,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分滞留于土地,农民收入持续走低。由此可见,“三农”问题的产生,是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直接后果。

  “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有限的农业产出被日益增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度分享!也就是总量增加有限的产出,被无限增多的农业劳动人口过度分割。其结果只能是每人分得的份额越来越少,因为农业产出增加的数量远远赶不上分享人口增加的速度。三农问题的存在,不仅使农民长期生活在低水平线之下,还直接影响了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农民工的经济收益。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供大于求!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剩生产要素只能获得较低的回报。[7]

  第二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同样仍是以农业为基础、以之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但对农的视角开始转换了,提出了农村经济的新发展观——以人为本。发展农业是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使发展农业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一样,让农民能从中走出贫困、越过温饱线、走向富裕路。在这一新发展观点的指导下,国家的农业政策正在发生方向性的变化:由从追求产品平衡目标向收入目标过渡,依据农民增收目标来制定相关的农业和农村的政策。这就有了现今对农业高产、高效、高收入这“三高”的追求,也就有了正在进行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现今农民已日益从农业的发展中增多受益,就说明了这一新视角和新发展观的正确性。值得强调的是:这一视角转换和新发展观并没有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相反,现今农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稳定增长的供给和来自农村增长着的内需却使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巩固了。

  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目标的实现比城市要艰巨得多,因为它的起点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落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还因为它自力弱。农业是弱势产业,它的劳动生产率低,创造财富的能力弱于工业。由此看来,农村全面建设的主力固然是农民自己,但仅靠农民自身的努力,特别是如果还沿袭以往对农民重于取的做法的话,那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速度就会放慢、会使全国目标的实现迁延到2020年之后。所以,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中,外力的支持是必要的,而这首先就是政府的支持。于是就有了一个视角的转换:从重征取转为重支持;也就有了一个对待农业和农民的新发展观:多予少取。这个观点业已体现在党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了。

  贯彻多予少取方针实际是加强国家公共财政机制的作用:增加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建设支出,减少取于农民的公共财政收入,既促农生富,又藏富于民。显然,多予少取的支持效应必然会是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其延伸的效应则又将是发展的农业和繁荣的农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更强有力的基础支撑。[8]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指标年递增率与试测算的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我们作出如下三个基本判断:

  判断一:从1980年到2000年,按照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计算,全国每年增加1.1个百分点,假设各指标增长率保持不变,2020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仅为64%;对全国而言,形势较为严峻。根据目前推断,经济发展子系统基本可以保持过去20年发展速度。未来一段时期内,如果民主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进步三个子系统大部分指标能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改善速度比过去加快,则全国也可以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目标。

  判断二:设定2020年为达到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目标年,对全国平均水平而言,从可以对照分析的11项个体指标看,绝大部分指标年增长速度都低于过去20年实际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要求基本保持过去增长速度不变,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森林覆盖率需加快速度,而另外12项个体指标由于缺乏1980年数据无法做出比较,但这些指标所反映的内容正是近年开始受到重视并正在快速发展的指标。按23项指标预测,约有15项指标可以超过标准值,有6项指标基本可以达到标准值的90%以上,但仍有城乡收人比和基尼系数两项指标难于达到标准值,因此,从指标层面看,2020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可以达到90%以上。以90%为基本达标的下限衡量,2020年全国可以达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

  判断三:有条件的沿海发达地区可否提前达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按照2012年计算,浙江经济方面的几个指标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农业劳动生产率等需加强,而农村社会进步、政治民主、生活质量与社区生态环境等方面需加大力度。可以认为,浙江等省完全可以在2015年前提前达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条件具备,有些省也可以提前到2010年或2012年实现目标。[9]

  第四种观点认为,当前,我国农民收入不但过低,而且增长还呈逐年下降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劳动力素质低下。我国除东南沿海部分地区外,中西部广大农村的耕作制度大都仍沿袭几千年来的传统方式,品种老化,产量低,成本高。同时,我国在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高层次人才偏少。另外,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存在着较大差距。

  2、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收益下降。由我国基本国情及农业发展历史决定,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展渐渐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其他产业的差距越来越大从而直接影响农民收入。

  3、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保护程度低。首先,我国对农业的财政开支比例相对偏低。其后果是导致农业和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从而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其次,农村水、电、路、学校等基础建设主要靠农民的投资或投工投劳。国家直接补助十分有限,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健全。另外,我国金融总政策前一时期仍然体现“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使农村资金短缺矛盾突出。

  4、农民负担过重,非农就业萎缩,非农收入减少。农民负担过重体现在,一是农民向国家交纳的各种税收增长过快,从1994年至1997年,农民人均税收由135元增加到253元,年均增长28%.二是缴纳提留统筹和承担民工建勤和义务工等过高。全国每年总共有800亿元左右,人均约100元。三是多种集资摊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社会负担增长过猛。农民负担不仅过重,而且就业门路变窄,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包括非农收入。[10]

  第五种观点认为,根据国际经验,发达国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以后才出现买方市场,而我们国家2001年人均不到900美元就出现了工农业产品低水平过剩。这里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农民收人上不去,巨大的农村市场没有活跃起来。我国农村实际人口占全国人口近70%,而金融资产不到30%,社会购买力不到40%.而且,目前农民消费占城乡居民消费的比例还是下降的。农民收人上不去,根本的原因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村人均二亩耕地,户均七八亩耕地,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人总量也难以有较大增长。因此,解决农村全面小康问题,必须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出去。但是,由于这种转移是由低向高的转移,其对劳动者各方面的素质、城市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必然要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推进全面小康进程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目前还受诸多因素的制约。[11]

  第六种观点认为,新时期具有新的形势。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也是新阶段最基本的特征。这就是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农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农民增产难增效、增产难增收的问题。应加大科技攻关,扎实推动科技兴农,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有效推广,突破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和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农”发展必须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和有力支撑。1978——1999 年我国粮食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16.5亿亩左右,但粮食生产能力从3亿吨增加到5亿吨。可见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大部分应归结为单产的提高。据测算,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45%以上。

  我国现有的科技创新能力虽然为解决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要支撑今后几十年国家粮食安全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对科技的需要显然是不够的。鉴于农业科研事业的周期性,要求我们从现在开始加强科技储备能力。

  目前,尽管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背景、阶段、文化和政治制度不尽相同,但在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上却存在许多相同和类似的做法。尤其对于国土面积广大、农业生态条件复杂的农业生产大国,建立区域性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遍布全国的农业科研长期定向试验站和协作网络,是国家促进农业科技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的有效的途径与手段。[12]

  第七种观点认为,比较当前农村消费的主要差距有:

  1、由于收入水平和消费环境的制约,消费结构偏重于物质。全面小康型消费有别于温饱型消费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精神文化消费比重的迅速提高。在目前农村达到的总体小康消费中,物质性的消费仍占主导地位,精神性消费所占比重较小,用于娱乐、教育的消费支出比例大大滞后于城市,特别是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比例很小,农村人口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条件堪忧。消费结构中生存资料的比重大大高于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比重,尤其是恩格尔系数偏高,限制了农民有限的消费力向其它的消费品倾斜。

  2、消费的非完全市场化。当前,农村消费与市场接触的广度、深度和频率还远远不够,商品性消费还没有完全成为农村消费的主体,自给性消费大量存在,这与当前市场已成为经济运行的主要机制的事实相矛盾。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全面的、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还不完备,一些市场如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还不规范,交易成本高;另一方面农民长期受自给自足观念的影响,市场观念不深入。

  3、消费行为的非理性化。消费行为的科学化过程,也是消费行为的理性化过程。农民作为消费主体,趋利避害是本能。但是,由于长期历史沉淀形成的落后消费意识和相对幽闭消费环境的影响,农民的消费行为却出现非理性的特点,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民。这些行为包括攀比消费、过分重视人情消费、隔代消费、封建迷信消费、婚丧嫁娶中过度消费等。消费行为的非理性化使农民在有限的收入中不能获得最大化的消费效用,这有悖于全面小康消费的收入流向合理化。

  4、消费领域的相对狭隘性。科学技术进步带来消费领域的巨大拓展,给人们带来更广阔、更丰富的生活空间,更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诉求。同时,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的发展,更关注人的生活质量的整体提高。但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主要属于满足基本需求的生活品领域,对服务性消费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消费涉足较少,反映出消费的不均衡性和对现代文明成果的受惠程度低。[13]

  第八种观点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的情况下,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显得非常有意义。农业产业链条,就是在农业生产经济活动中,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发挥资源产业优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市场连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实现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各产业的连接体。它把产、供、加、销等原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中联系不够紧密的经济主体,把千千万万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以利益连接为一体。通过对农业的深度挖掘,拉长产业链,可以形成大规模的产业群,完成产品的多次转化增值,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

  总之,在现阶段进行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应体现为农业生产资源由低效益行业向高效益行业配置,由低生产率向高生产率转移,从而拉长产业链。农业产业链的实质就是一条价值增值链。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的征程中,用好、用活这条价值链,将会对中国农业及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4]

  第九种观点认为,城市是人类居住的高级形式,对于已经遍及世界的城市化现象,联合国的观点是:城市化对于当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较多,造成的问题较少。我国的农村城市化建设道路应该是多元的,是分地域和时段的。小城镇将是东部沿海等我国比较发达地区的现实选择;而对于中西部等落后地区则必须充分利用环各经济区域大中城市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中心城市,然后才有可能发挥对小城镇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城市化的进程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相应途径。

  当然,要推进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重要的是要消除城乡间的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城乡互动,特别是拆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藩篱。如果对人口的流动有很多的限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农村城市化和农业工业化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农民的增收就很难实现。所以说,不管是发展小城镇,还是大中城市,应该由农民自由的迁徙和就业来自主选择,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稳定有序地流向城市和工业,形成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互为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提供日益强大的动力源泉。[15]

  四、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政策与建议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将是制约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的关键。目前,理论界从新的视角观察分析后提出了许多新的发展观点与政策建议:

  (一)此种建议认为:我国农村与全面小康目标的差距主要涉及到基础领域和收入公平分配等,是与市场竞争、市场效率和市场调节无关的问题,是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因此,需要政府财政的介入以发挥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财政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大力支持农业发展。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首先需要加强对治山、改水、完善灌排系统等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以及对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农林、水利、气象部门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其次,采取各种财政措施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财政应发挥“稳定器”的功能,尽量减轻农户和公司因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再次,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市场与国内、国际市场的接轨。最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也应有所保障,从集中的财力中拿出部分作为保障基金,帮助劳动力的转移和创办农村第三产业。

  2、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扶贫成果。当前,财政资金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同时,深化贫困地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此外,应充分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信贷、物价等各种经济杠杆,制订各种优惠政策,加大政策的倾斜力度。

  3、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财政部门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财政信用等各种优惠政策以及安排一部分国家农业开发资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等用于农业方面的贷款,重点支持优势产业,促进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及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推进其向科技、效益、外向型方向转化,促使企业产品更新换代。

  4、减轻农民负担。财政应继续推进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如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把目前的对土地征税改为对进入市场的农业商品征税等等。

  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前,财政应首先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和其它出于公平收入分配目的的税种,积极引导并扩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

  6、支持小城镇建设。积极配合各地建委和其它部门制定有关制度、方案;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方面,提高对小城镇税收分成比例和税收返还比例,加大对小城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小城镇的资金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7、发展教育事业。财政应建立以基础教育为基础、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成人文化科技教育为辅助的财政投入结构体系。此外,财政还应通过各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办学。

  8、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针对我国农村经济落后于城镇经济、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落后于东部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发挥宏观调控作用。[16]

  (二)此种建议认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应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和方法。

  “多予”就是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把流通环节的补贴逐步调整到生产环节,把支持农产品数量增长转向支持农民收入增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小型公益事业建设,从支持生产转向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努力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少取”就是指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民增收最明显、最直接的措施是减轻农民负担。为减轻农民负担需要积极调整农村税收政策,继续实行合理负担“一定三不变”的政策;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长抓不懈;坚决抵制乡村不良债务的蔓延;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立法。

  “放活”就是指努力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创新,激活多种生产要素,加速培育农业市场竞争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效益。必须在土地流转制度下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大力改造传统农业,为传统农业注入现代化要素,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这是新形势下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另外,积极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总量已定的条件下,人口数量减少一半,就意味着人均收入提高一倍,所以,积极控制农村人口数量,稳定现行低生育水平,既是增加农民人均收入的一种办法,也是解决小康社会“水平比较低”问题的前提。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小康社会“发展不全面”问题的条件,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积极组织劳务输出,鼓励打工增收。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流动的门槛逐渐降低,政府应利用这一时机,搞好劳动力外出的就业培训,大力发展“打工经济”。

  总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增加农民收入是能否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17]

  (三)此种建议认为:全面小康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是一项战略性工作和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结合实际,拓宽转移渠道,优化转移环境,完善转移市场,提高转移质量。

  1、拓宽转移渠道。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仍然是一条重要渠道,同时,必须重视阶段性的内部转移。作为发展中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逐步地、分阶段地转移,在向城市二、三产业转移的同时,必须拓宽内部转移渠道。

  2、优化转移环境。在大力发展小城镇,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进程中,必须消除相应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一要深化城市户籍制度改革。二要加快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户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形式,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实行流转。对一次性出让承包土地后进城的农民,必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消除其后顾之忧。

  3、完善转移市场。必须完善和规范劳动力就业体系,拓宽劳动力转移空间,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的制度。要建立一整套既能覆盖全国范围,又能适应不同地区特点;既能保护人口迁入地区的利益,又能维护迁入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的法规和制度体系。

  4、提高转移质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否实现有效转移和就业,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及其就业能力。一是要全面发展基础教育,使农民从小就能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二是要重视农民的职业培训、农民外出就业的指导与组织。三是要加强就业指导教育。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莫定良好的基础。[18]

  (四)此种建议认为:政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手段主要有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税收政策、农业信贷政策和农业财政政策。其中农业财政政策是当前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最为有效的手段。1、改革和完善财政农业政策。目前我们正处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阶段,财政面临的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因此,如何围绕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改革和完善财政农业政策十分必要。2、增加农业投人,支持“三农”重点。财政部门在按照《农业法》的规定,确保财政对“三农”发展投人的增加。同时,还要研究和探讨符合WTO规则的新型的农业投入机制。3、继续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4、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措施。

  做好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应区分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类。人们把农业纳人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这个观点没有错,但不完整、不全面。因此,对农业的现代化建设的资金投人包括政府的投人,应分为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类。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一般用于公益性的,如农田基础建设、食品安全、生态建设、防灾救灾等;而盈利性农业的资金主要靠市场,如投资办农业企业、农庄和农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营销资金等。如果盈利性或竞争性农业投资也主要由政府投人,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同时又不符合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二是要注意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财政对农业项目的投人,要立足于科学的发展观。不但要考虑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还要以人为本,考虑其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这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职能作用,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必须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并根据WTO的有关规则对农业财政政策作出相应调整。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适应“三农”发展的财政政策。[19]

  (五)此种建议认为:

  1、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各地农村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要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的连动效应,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比较优势原则。二是坚持市场化原则。三是坚持农业科技创新原则。

  2、加强政府的扶持。应建立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体系,以减少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风险和成本支出,确保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建立农业投资体系,使农业投入有固定的资金渠道和内在机制。通过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动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适用技术,以确保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依靠科技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农业产出量,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三是建立农业生产资料供给保证体系,以稳定生产资料的供给,抑制其价格上涨的幅度,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四是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和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以使农民把握住市场动态,使农民生产的产品能顺利销售出去。

  3、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均很少的耕地面积,只要少数人种植即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必须走出家门。要加快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减少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入,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环保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

  4、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二是应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同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切实需要,以服务农业和农民为宗旨,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5、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但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之前,还必须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这样才能为农村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

  (六)此种建议认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消费的难度大,必须有针对性地找到推进农村全面小康消费的有效路径。

  1、提高农民收入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消费最重要的条件。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小康消费的基础,是农民消费需求的原动力。只有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才能培育小康消费的有效需求。

  2、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政府通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农网电网改造和交通道路的建设,促使农村潜在的消费转化为现实的消费,特别是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同时,良好的消费环境还包括制度建设及市场环境建设。最终形成消费在农村的持续效应。

  3、根据农村市场特点调整产业结构,解决消费不足的矛盾。在国家继续实施刺激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相关政策的同时,必须在供给方面创造促进农村消费需求的条件,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农村市场需求的现实结构及其变化方向,增加对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投资,不断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群体需要的、不同档次的、适销对路的消费品,解决由供需结构不匹配引起的抑制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问题。

  4、提倡科学的消费观念,引导农民理性消费。消费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潜移默化过程,是消费外部环境的改善与消费者内在意识交错的互动过程,一方面必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体系和消费信贷体系,以促使消费观念的更新;另一方面要提高作为消费主体的农民的素质,抛弃陈旧的消费观念,使其在消费过程中作出理性决策。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全面小康意味着安居乐业,这不仅表现为物质文化生活消费的满足,也是消费安全感的需要。因此,构筑农村社会安全网,对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至关重要。[21]

  (七)此种建议认为:要使农民收入得到持续、快速增长,就必须加快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城镇化步伐。同时,要有效地解决我国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还必须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系。不能再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民论农民,就农村论农村,而要着眼宏观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探讨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思路、新途径,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到国民经济全局、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背景下来认识和对待。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对现代化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推动作用,必须使这三者得到协调的统一发展,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还必须改革抑制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自由流动的二元户籍制度。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不打破,70%的人为30%的人提供商品性农产品的局面不改变,农产品市场容量就很难扩大,农业规模经营就寸步难行,农业发展空间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农民收入就不可能迅速增加,更谈不上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课题,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很难依赖某项措施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22]

  资料来源:

  [1][7]解决三农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刘 铮、董亚珍《税务与经济》2004年第3期

  [2]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王忠武《农业经济》2004年第1期

  [3]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内涵的探讨   莫鸣《经济问题》2004年第1期

  [4]实现农村小康途径之探讨   张学宏《农村经济》2004年第2期

  [5][17]积极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扬成钢、扬风《特区经济》2004年第1期

  [6]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与目标   朱允卫等《经济问题》2004年第3期

  [8]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与农民全面发展   胡同恭《现代经济探讨》2004年第5期

  [9]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杨万江等《农业技术经济》2004年第2期

  [10]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金红雨《乡镇经济》2004年第3期

  [11] [18]全面小康进程中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章新华《农业经济》2004年第5期

  [12]试论农业科技创新与农村小康建设   翁伯琦、刘荣章《中国科技论坛》2004年第3期

  [13]推进农村全面小康消费的思考   郑晔、李佳《农村经济》2004年第3期

  [1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农业产业链条延伸   雷 蕾、李勤炜《经济论坛》2004年第4期

  [15]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非农化途径   牛建高、李义超《经济论坛》2004年第3期

  [16]论财政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的作用   刘邦驰、何迎新《当代财经》2004年第1期

  [19]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与农业财政政策研究   温健辉等《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年第4期

  [2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增加农民收入   王宏《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1期

  [21]推进农村全面小康消费的思考   郑晔、李佳《农村经济》2004年第3期

  [22]增加农民收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梅勤、冯太敏《北方经济》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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