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全国政府采购额去年达2500亿元

2006-01-11 00:00 来源:曾亮亮

  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透露,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199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1亿元,2004年达到了2136亿元,2005年预计达到2500亿元,平均每年采购资金节约率在11%左右,其中中央单位四年节约采购资金百亿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在总结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时,张弘力指出,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改革成效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得到体现,主要是:

  首先,中央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突破,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执行政府采购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随意采购的现象明显减少,并形成了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行的新局面。

  第二,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据测算,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每年都在12%以上,国家税务总局仅2004年就节约资金4亿元,有的集中采购和部门采购项目的节约率甚至超过了30%,从2001至2004年,中央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近100亿元。

  第三,规范了采购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管“采”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逐步强化,具体操作日益规范,随意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逐步减少,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廉政建设。

  第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开始显现。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同时又研究起草了《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等,这些措施将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功能。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中,体现支持国内企业、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和合同条款越来越多,实际执行中,国货意识和政策目标意识也越来越强,如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与奇瑞汽车签订了点定供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