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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由于IT泡沫破灭和9.11事件的影响,美国和世界经济面临衰退,中国产品出口的形势今年尤其是下半年变得非常严峻,更大力度地扩大内需成为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当务之急。消费需求预期一定时间内都不可能有的大的增长,投资 需求成为经济成长的发动机。
这几年来,投资需求一直主要是靠政府发国债拉动,民间投资并不积极。由于国债不可能无限制发下去,因此经济欲继续保持高速和健康成长,民间投资就必须启动。在这种背景下,增值税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一、增值税的三种类型
1994年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增值税,实际上征收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一共有三种,第二种收入型增值税和第三种消费型增值税同属一类,都允许对购进的固定资产价款进行抵扣,区别是一次允许抵扣的金额不同。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只有中国、印尼等少数国家。
(一)生产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其税基,即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全部扣除,这等于只对消费品价值征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
1、不利于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生产型增值税的制定主要是考虑到当时的经济环境,初衷是保证财政收入规模,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根据规定,我国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能计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予扣除,因而企业投资的税负较重,不利于企业扩大投资,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一次抵扣,因此,它客观上会刺激投资的扩张,有利于资本形成,刺激经济的增长。与消费型增值税不同的是,收入型增值税要求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能在购入时一次全部抵扣,而应在整个使用期限内按各期折旧额的比例确定各期的进项税额抵扣数,因此,收入型增值税刺激投资的作用介入二者之间。
2、生产型增值税会导致重复征税,从而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生产型增值税将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因此会导致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例如,某企业购人一台价值10000元的生产设备(不含增值税),支付增值税1700元,则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1700元。该生产设备的使用期限为5年,每年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中所包含的固定资产价值为2340元(假设产销平衡),对这部分价值征收的销项税额为397.8元,5年合计为1989元,与购入设备时所支付的增值税元相比,增加了289元。但增加的289元并非由于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创造了新价值,而是因为将购人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然后以折旧的形式计入产品成本,最终转移到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从而导致税上征税的结果。
3、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企业以及其他高投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企业以及投资较大的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高,固定资产投资较其他企业要高得多。征收生产型增值税的后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企业以及高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能抵扣,不利于这一类企业的扩大再投资和设备更新。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企业设备更新非常快,基础设施以及高投资企业投资非常大,因此,生产型增值税极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企业和高投资企业的发展。相比较而言,固定资产投资较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税负上负担要小得多。
4、不利于我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竞争
如前所述,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这样,在增值税税负成本上,这些国家的产品就比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我国要低。中国加入WTO在即,对企业征收生产型增值税将很大程度上降低我国产品的竞争力。西方国家以出口高科技产品、汽车等机电设备为主,中国高科技企业、高投资企业将面临内外夹击的窘境。
三、生产型增值税面临改革
生产型增值税的改革是必然的事情。问题是什么时候改,是改成消费型增值税还是收入型增值税,改革后税收收入减少多少,如何弥补。
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收的主要来源,增值税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增值税改革所带来的收入减少,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数字无疑是很大的。国家税务总局多次谈到生产型增值税要改,但由于涉及到税收收入的直接减少,所以一直处于“谈”和“讨论”的阶段。由于美国和世界经济不景气,中国政府预期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尽管有弊端),税收收入必须保持增长;此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亦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这一切给将直接减少税收收入的生产型增值税改革带来不确定的因素。有学者认为生产型增值税的改革所带来的税收收入的直接减少可通过未来企业扩大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来弥补,但这是“远水”,近期不可能收到成效。但生产型增值税改革毕竟是趋势,社会呼声都很高,国家税务总局也有意项,所以预计明年下半年或者2003年可能有政策出台(中国加入WTO,美国经济好转)。对于如何减小增值税改革给税收收入带来的冲击,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可通过扩大增值税的税基和征收面,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也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可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第一步仅对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免征增值税,第二步再考虑对厂房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究竟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还是收入型增值税,笔者认为目前情况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能有较大困难。收入型增值税分期抵扣,对国家税收收入影响相对消费型增值税要小。收入型增值税征收的关键问题是折旧抵扣年限的确定。收入型增值税的折旧年限应不同于会计折旧年限,以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对不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实行不同的折旧抵扣年限,以此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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