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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一种多边贸易协调机制,在促进国际贸易自己化、协调国际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的作用日益重要。中国加入WTO以后,在享受各种权利的同时,也要执行各项规则,履行承诺和各种义务,势必影响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因此,研究中国加入WTO以后的我国税收制度很有必要。
一、现行税制概况税收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现行工商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建立起来的,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
(一)、中国税权划分目前中国有要制定税法或者税收政策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省级人大和省级人民政府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此外,省级人大和省级人民政府在不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某些地方性的税收法规和规章。
税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提出立法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的程序,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要经过规划、起草、审定和发布的程序。经过必要的程序批准后,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中国税制体系
目前,中国税收制度共有23个税种,按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划分为七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个税种。这些税种通常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增值税与消费税是在一定范围重复征税的税种,增值税与营业税是并列的税种。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3个税种。这些税种是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纯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税率,仅对内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0%的税率,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个税种。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和土地增值税4个税种。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财产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屠宰税和筵席税7个税种。这些税种是对一些财产和行为进行征税。
6、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农业税3个税种。这些税种是对取得农(牧)业和特产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
7、关税。关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按税率征收的。
(三)、中国分税制
根据1994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 中国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2、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
3、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农业税及其附加。
(四)、中国税务机构
最高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部级直属机构。根据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五)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目前税收的征收管理分别由税务、海关和地方基层财政等负责。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消费税,国内增值税,金融保险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提高税率部分的营业税,中央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税和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农业税及其附加和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和代征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
4、部分地方基层财政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说农业税及其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
二、我国加入WTO的意义
加入WTO是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加入WTO,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可以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科技进步,提高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在高速、高效的轨道上运行。
(二)、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加入WTO可以使我国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加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改善我国的贸易投资环境,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推动。WTO的各项规则都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加入WTO,客观上要求我们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调整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此外,加入WTO也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实现“三通”,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与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三、WYO制订了一系列的原则,指导世界贸易正常发展。WTO的原则必然对我国税制提出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市场化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加入WTO以后有利于加速我国市场化的进程,因此,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制体系的要求更加迫切。税制体系的发展应更加体现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歧视,维护税收中性,内、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
(二)、法制化要求
我国加WTO以后,必须通过各种法律的修订,遵循有关规定,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按照贸易政策透明度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立法级次偏底,内容不够严谨,程序也不够规范。现行税制中不符合WTO原则的规定需要修改,违背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要取消,有必要加快税收立法的进程,奠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WTO规则的现代税收制度的基础。
(三)、国际化要求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把经济全球化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条件提出来。经济全球化进程深刻地影响着各国的经济生活,也对国际税收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各国经济相互联系和依存、相互渗透和扩张、相互竞争和制约,形成了世界经济从资源配置、生产到流通的多层次和多形式的交织和融合,使全球经济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要求各国税收制度的相互协调发展的总趋势。
四、中国税制发展趋势
加入WTO以后的深化税制改革问题必须紧紧围绕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在应对通货紧缩趋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开发大西北、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并重,其他税种辅助配合的税结构基础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满足国家财政经常性预算正常需求的税制体系。
对税制的调整、改革、完善,是在现行税制基础上进行的,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巩固、深化、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完善税制,调整结构,扩大税率,公平税负,强化调控,搞好税费改革,规范分配关系,提高征管效率,增加财政收入,从而进一步增强税收组织收入、促进平等竞争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使依法治税环境得到改善。
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在深化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治税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要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二是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税收参与收入分配的能力,调整宏观分配格局,提高税收在宏观分配体系中的地位;三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四是进一步公平税收负担、促进平等竞争和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实现公平促进效率的提高,同时要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和适应国际税收一体化趋势;五是体现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原则,特别是要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六是有利于加强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原则,任何一项税制改革措施,如果不便于征管,不利于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就不能说是成功的。根据以上思路,在具体税制改革内容上要加强对以下一些问题的研究:(一)深化增值税改革。为了鼓励投资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为业的发展,要研究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的方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不许抵扣所含税金,存在的问题较多:第一,不利于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不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二,由于不能彻底消除产品所含税金,不利于我国产品的出口;第三,国际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多数采取的是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第四,生产型增值税的税负较高,不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因此,要研究尽快实施增值税的转型改革。
(二)统一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要按照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的要求和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行税。要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对于工资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和承包承租收入实行综合所得征税,按年计征。对其他各种收入实行分类计算,按月计征。
个人得税执法环境较差现状,还要加快推广实名储蓄制度的进程,建立规范、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体系。
(三)加快地方税改革步伐。一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重要税种;二是配合我国加入WTO的进程,适时统一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改革土地使用税,完善计征办法;三是开征一些新税种,如开征遗产税。
(四)推进费改税进程。要从完善国民经济宏观分配体系着眼,通过费改税,使税收成为规范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之间分配关系最为基本的方法,并规范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行为。要结合费改税,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一步税费改革的重点:一是实行燃油税。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适时出台燃油税。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业税收制度,按照中央的部署,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广。三是推进社会保障收费制度的改革,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四是推进环保收费制度的改革,研究开征环保税。
(五)调整税收政策。要按照体现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原则,对税收政策作适当调整。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
(六)进一步理顺税收管理权限。要按照合理分权的原则,从有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出发,对税收管理权限作适当调整。要进一步完善国、地税务局的税收征秘范围划分办法。
(七)强化税收法制建设。要制定《税收基本法》。要结合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完成有关税种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工作,在适当的时机通过立法程序,对税制改革的成果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障。
我国加入WTO,对现行税制提出了挑战,也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这完善我国税制体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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