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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中各单项资产的评估方式方法

来源: 佚名 编辑: 2008/07/16 14:23:28  字体:

  国际上企业价值评估通用的方法,为资产基础法(TheAsset-bassedApproach)、收益法和市场法(也可译为资产基础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

  我国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具体操作中,实际上是按照资产基础法的程序进行的,只是没有对所采用的方法冠以恰当的名称,同时也还没有系统地、全面地强调和贯彻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原则。而且由于各种原因,往往忽略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或负值,或对于企业无形资产方面的价值状况未予以披露和说明。

  笔者近期阅览了若干国外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准则规范和范例,认为有必要推广资产基础法这一基本评估方法的概念,并全面地运用这一规范的评估程序。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作为导向的评估方法。因此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资产基础法不仅需要对原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与负债的项目重估其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并且还需要在原负债表中增加和剔除若干的资产科目和负债科目。例如,商誉。根据历史成本要求,除作为企业购入的无形资产按会计方法入账之外,其他的无形资产都没有计入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之内。

  第二,在应用资产基础评估法时,由于需要对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和其他门类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因此需要依靠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工作。

  一、资产基础法应用中的具体步骤在应用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之前,评估人员需要首先考虑每种资产类型适用的价值类型和价值前提。一般情形下,企业每一种资产类型所选择的恰当价值标准,即为先前所选择的企业整体的评估价值标准。而在企业产权发生变动时的企业价值评估,如在美国,往往采用的是公允市场价值标准。

  对于某一单项资产的评估可供选择的四种价值前提:一是作为持续经营企业的一部分的继续使用时的价值;二是作为某一资产集合的一部分处于适当位置时的价值;三是在正常资产处置中的交易价值;四是强制清算条件下的交易价值。

  在对所评估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后,资产基础法的下一个步骤就是对各类资产具体运用一种或多种得到普遍认可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程序是对企业所有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这些资产包括财务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时,如要求评估的是企业净资产值,则还需评估负债,通常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有:

  1.财务资产:现金、应收账项、预付费用等。

  2.有形动产:机器设备、家具与固定装置、汽车和存货等。

  3.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

  4.无形不动产:租赁权益、通行权、矿产开采权、用气和用水权、开发权等。

  5.无形动产: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商业机密、与客户的联系、商誉等。

  6.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等。

  7.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8.或有负债:未解决的税赋争议、未判决的诉讼、未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等。

  二、财务资产评估对于财务资产中的现金,只需对其数额进行核实即可。

  而对于应收的账款和票据,则需要根据可实现的应收金额进行评估。此时采取的评估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后或审核后提取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评估人员必须考量所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足够程度,如不足,应再予提取。二是对未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企业,评估人员可根据以往应收账款的收取金额所占比例状况,确定对当前应收账款的净现金收取额。

  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也可以继续保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账面价值。这样的价值结论,应根据对应收科目的时间间隔与可回收程度的考量后得出。

  对于预付账款,评估人员也是评价其可实现的净值。企业通常希望预付账款的经济效益在一个正常的营运周期内得到实现,则对于能够实现其效益的预付账款,不需要进行重估调整。若评估人员确定企业并不准备在营运周期内从预付账款获取其经济收益,则应对预付账款进行重估调整。如企业账面有一项不再预备使用的设备的预付租金,则这样的预付账款不应具备经济价值。总之,预付费用可继续保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账面价值。这样的价值结论也应根据预付费用对于企业持续经营的价值考量后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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