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一项重要的会计控制制度。但在当前,这些会计内控制度并没有引起大多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会计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原有的旧体制造成了企业粗放的管理模式;二是企业高层领导对控制经营风险没有足够正确的认识;三是有的企业对如何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比较茫然。有鉴于此,笔者试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建立应收帐款内控制度问题。
一、规范应收帐款基本业务流程
规范基本业务流程是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前提,以确保内控制度符合企业的业务实际,从而保证可以有效实施。应收帐款内部基本业务流程一般为:
要说明的是:
1、中小型企业的信用职能可设在会计部门。
2、客户如采取自提货物方式,业务流程的变化较大,要注意健全以下手续:
(1)赊销售通知单上要注明客户自提字样;
(2)客户自提货物之前,除了信用部门核准了赊销之外,还要交会计部门审验订单(合同)及自提货物凭证(有法人印章);
(3)冶计部门核准自提货物并收取自提货物凭证(作为收款依据,复印件可邮寄给客户)后,通知仓库由客户凭有相关核准手续的赊销售通知单提货;
(4)会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及处理帐务时,原运输部门的货物运输凭证(会计联)由客户自提货物凭证替代。
二、明确应收帐款内部控制目标
企业各项会计控制制度都应有明确的控制目标。应收帐款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有:
1、赊销符合企业的销售政策,并经适当审批;
2、发票上载明的价格、数量以及付款条件与赊销通知单、订单(合同)一致;
3、登记入帐的赊销,确认货物已经发给真实的客户;
4、发生的赊销已及时记录入帐;
5、应收帐款明细帐与总分类帐、客户核实一致;
6、帐款得到及时恰当催收。
三、制定应收帐款内部控制要点
制定应收帐款内部控制要点是建立该控制制度的关键步骤。相关控制要点包括:
1、在发货前,对客户的赊销业经授权批准;
2、销售发票、装运凭证及赊销售通知单均经事先编号;
3、销售业务以销售发票及相关的佐证凭证(包括经批准的客户订货单、经批准的赊销售通知单、经审核的发运凭证或经审验的自提货物凭证)为依据登记入帐,事先对这些相关票据中的价格、数量、付款条件等进行内部复核并确认一致;
4、应收帐款明细帐与总分类帐进行核对,并确认一致;
5、每月定期向客户寄送对帐单,与客户应付帐款核实一致,对客户提出的异议作专案追查;
6、坏帐的注销有经授权人员的审批;
7、定期编报帐龄分析表,对到期应收的帐款及时催收;
8、经企业决策层授权的独立部门或人员对应收帐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四、设立应收帐款相关岗位职责权限
应收帐款内控制度可具体通过划分设立若干个岗位,并确定各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来实施。设立岗位职责时还应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间适当的职责分离,以形成内部牵制,达到控制的目的。应分离的职务主要包括:
1、销售部门与最后核准赊销的部门应分离,以防止由于销售部门盲目追求销售业绩而忽视赊销带来的坏帐损失;
2、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帐簿和应收帐款帐簿的人员不得开立发票、经手现金,以防舞弊;
3、赊销售通知单签发人员不得负责货款的收取、货物的托运(运输)相关工作;
4、监督检查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独立人员不隶属于业务流程中的任何部门,且木隶属分管业务的副总裁(经理)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