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加强管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政部起草了《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学习,谈一些粗浅认识。
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根据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循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至少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一、职务分工控制这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础。它包括:(1)会计人员应负责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凭证的复核及收付款记账凭证的编制。(2)出纳人员应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每月末都要向银行索要各存款户的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内审人员应负责收支凭证和账目的定期审计和现金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4)信用人员应负责调查和审批顾客信用、保管汇票、提示收付款等。(5)会计主管应负责审核收支业务;保管和使用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印章。(6)单位负责人应负责审批收支预算、决算及各项支出。其中重大支付应集体审批。(7)电脑程序设计员应负责程序设计和修改,不得负责程序操作,甚至不得出入财会部门。
二、货币资金收入控制。包括:(1)每笔收款都要开票。(2)要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3)要尽可能采用集中收款方式,分散收款应及时送交单位出纳员。(4)不得坐支销货款。(5)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
三、货币资金支出控制。包括:(1)每笔支出都应有单位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人员复核。(2)出纳员支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款后,须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3)各项支出都有预算或定额并严格执行。(4)要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尽可能使用转账支付。(5)支票签发和印章保管应分工负责。
四、货币资金保管控制。包括:(1)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 (包括单位负责人)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2)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3)出纳员要自觉进行经常性的对账工作,包括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与自已所保管的现金核对相符,经常与会计核对账目等。(4)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和核对银行对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5)所有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事先连续编号并按顺序使用,一次复写,作废的应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已开出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全部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