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是目前人们十分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采用会计委派制度能够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会计人员在不受企业行政和经济制约的条件下开展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的理财监督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在国民经济决策中的作用。
实行会计委派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能认为会计委派制实行后,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就有了充分的保证。例如,在会计委派制下如何既能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独立,又能保证会计人员的廉洁自律;如何让会计人员坚持独立性、不受企业行政干预、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完整的质量要求,等等。无论采用企业内部会计制,还是采用企业外部会计制,企业会计的基本职能仍然是会计核算和监督,因此,在会计委派制下仍然需要和加强对会计的审计监督。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中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的内审监督,第三十一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第三十三条的政府审计监督。这些规定,必须加大力度贯彻实施。
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在目的、范围、程序等方面不一样,但就其对会计工作有序运行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来说,应是一致的。因而,在会计委派制下,加强各种审计对企业会计监督非常迫切和必要。
一、会计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1、会计委派制——政府推动、时代要求
会计委派制是我国政府极力推动的结果,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日渐分离,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主权,并且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如违规经营,随意篡改财务报告,导致了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乏力,会计秩序混乱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社会调控和监督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尚未发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警察的作用,约束与惩戒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性和会计信息
的真实性。为此,政府决定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试行会计委派制,是必要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会计委派制的提出与推行提供了直接的驱动力量。
2、会计委派制——悖论研究、理性探讨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既有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也有企业外部控制的问题;既有观念变化的因素,也有体制变革的原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计群体行为失控,会计定位存有偏差,会计法规体系不健全等都会导致信息失真。所以会计委派制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中的可行性是必须探讨的。
3、会计委派制——现实选择、审慎推行
笔者认为政府应该有条件地审慎推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会计监管的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会计委派制是在产权制度缺损、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和外部经济监督不力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认为只要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存在,国家作为公法人所导致的国
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的问题依然存在,会计委派制就会继续存在。目前进行会计委派制的试点是必要的。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根治社会腐败,阻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种见效快、费用省的好办法。但这不是长久之计。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会计委派制会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
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1、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防止形成新的官僚作风。
因为在会计委派制下,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工作,这一行为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它不再是一种企业行为而是政府行为。当会计人员为政府而不是为企业负责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不再以为企业决策服务的面貌出现,而是以政府委派的身份去对待会计工作。因而很难保证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能真正设身处地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经营负责。因此,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情况下,必须加强会计委派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审计对会计的再监督,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防止其滥用政府权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风。
2、明确会计人员的责任,从牵制的角度保证会计人员的清正廉洁。
会计人员无论是企业委任还是政府委派,总离不开与钱财打交道,他们的工作业绩又总是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密切相关。因此,只有明确会计人员的责任,加强内部牵制,建立健全对会计人员上岗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才能防止贪污腐败,保证财会人员清正廉洁。
3、杜绝弄虚作假,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委派制不能完全排除委派人员与企业共同违规违法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只有加强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定期审计制度,加强对企业资产的定期和不定期审计,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4、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可以用社会监督手段去督促会计委派人员增强责任心,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