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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正成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热点。作为提供会计、财务与审计服务的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然而,在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概念、内容、必要性及可行性、相关职业责任与质量控制等方面,许多事务所的管理层还没有准确而清晰的认识。本文拟就此谈些一己之见。
一、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概念、内容与必要性
(一)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概念
财务与会计服务外包是服务外包的一部分。服务外包主要是指专业性的机构为企业等经济组织提供原本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下属单位提供的服务,使它们可以专注于从事对于经济组织生存或发展最为重要的业务领域及活动,从而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服务外包因为具有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又称为“白领外包”,以区别于传统的“蓝领外包”,即制造业外包。从理论上讲,除了必不可少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之外,企业的任何业务活动及管理职能均可以外包,包括生严、研发、销售、财务、会计、人事等等。顾名思义,财务与会计服务外包就是聘请专业的服务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来提供原本由企业的财务部门或会计部门提供的大部分服务。这一服务可以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繁琐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并为其提供高附加值的财务服务,因此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欢迎。
(二)财务与会计外包的内容
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领域,即会计外包与财务外包。会计外包主要是将企业的账务处理和信息披露业务交给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服务机构来做,包括代理记账、代理编制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纳税代理、会计信息系统设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会计外包可以减少企业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薪酬及福利、会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优势,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提供质量更高的会计信息。财务外包则主要是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来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包括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风险评估、融资项目筹划(包括筹措借款、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财务分析等。虽然财务是企业的核心职能,不可能像会计那样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来做,但可以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队伍提高企业财务决策的水平,为企业增加价值。由于财务和会计的天然联系,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提供会计外包服务和财务外包服务,能够在两种业务之间形成知识共享关系,从而使两种业务的成本同时降低、效益同时提高。
(三)事务所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必要性
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大型事务所,当它们成长到一定阶段以后,由于审计市场的饱和,审计收费中利润空间的减低,面临着发展的瓶颈。正因为如此,国际“四大”越来越重视非审计服务的发展。据统计,“四大”来自审计服务的业务收入均已降低到收入总额的50%以下,税务服务、会计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在“四大”的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大所目前虽仍以审计服务为主,但审计市场竞争的加剧已造成事务所进一步扩张的压力。发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为大所提供了新的增长机会。对于中小所,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同样也值得重视。
由于规模和市场准入的限制,中小所很难承接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业务,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为了生存和发展,中小事务所必须更加重视非审计服务,以及服务的多元化。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不像审计服务那样,对于事务所规模和执业资格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中小事务所并不面临市场准入的限制,因此可以成为中小事务所业务拓展的重点领域。
二、事务所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可行性
(一)市场需求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服务外包的市场规模在3000亿至5000亿美元之间,并将在未来若干年内继续保持20%至30%的增长速度,预计2008年全球服务外包的市场规模将哭破1万亿美元。作为服务外包贸易的新领域,财务与会计外包正在服务外包市场上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此项业务提供了更大的市场机会。一方面,事务所可以利用我国人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参与财务与会计外包的国际服务贸易。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的财务与会计外包市场也处于持续成长状态。
由于我国继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鼓励创业活动,未来将会严生越来越多的新兴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主要服务对象,它们由于规模较小,资金有限,通常无法聘用足够的会计人员,也就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事务所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可以减轻它们在会计人员薪酬、福利和培训方面的开支,提高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它们的欢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将为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源源不断的业务机会。
(二)法律与政策问题
目前,在法律法规方面,一般都会对事务所对同一家企业既开展审计,又开展非审计服务有所限制。比如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方面存在较多的限制。如萨班斯法案就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向一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和绝大部分非审计服务。但同时要看到,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对包括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在内的外包服务采取了大力扶植的政策。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其中的“财会核算”就是财务与会计外包业务的一种类型。商务部也已确立了北京、上海、武汉等们家外包严业基地,每年提供大量的财政支持。各地政府也纷纷将发展包括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在内的外包严业作为严业政策的重点。这说明,在我国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优势。
(三)专业技能与技术支持问题
对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而言,最为重要的是事务所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人才和软件、数据库等技术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特别是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员工,一般具有较好的会计、财务和审计专业知识,通过向客户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他们对于客户的行业状况、经营特点、盈利模式、内部控制等方面具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也能够更有针对性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因此,相对于其他可能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和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软件和数据库方面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则可以通过外购和自主开发等形式加以解决。
目前,大多数事务所均十分重视IT技术在审计中的运用,注意聘请精通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并在客户数据库的建设方面有较大的投入,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通过计算机软件和国际互联网来满足客户在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方面的信息需求。
三、事务所发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事务所管理层应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
事务所管理层应在发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方面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所谓积极的态度,是指事务所管理层应认识到当前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市场的巨大潜力,重视开拓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市场。所谓审慎的态度,是指事务所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所应具备的各种条件以及可能严生的风险。为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事务所必须具有充足的资源,包括人手、时间和相关的软件及数据库支持。除此之外,事务所管理层还必须意识到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有可能带来的职业道德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如果向审计客户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事务所管理层必须注意这种业务关系可能会威胁到审计独立性,特别是当事务所既负责客户财务报表编制又负责其财务报表审计时尤其如此。由于向客户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可能会接触到大量的客户商业秘密,因此制定严格的保密条款并向员工强调保密责任的重要性十分关键,尤其是当会计师事务所向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客户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时尤其如此。如果忽视在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时应履行的保密责任,可能会给事务所带来严重的法律责任。总而言之,事务所管理层不能仅看到机会而忽视风险,不能仅重视商业利益而忽视职业责任,这对于有效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是十分重要的。
(二)与客户财务部门的关系问题
开展财务会计外包服务必须注意财务外包和会计外包的区别,以及与客户财务部门的关系问题。对于企业而言,财务决策是经营管理者的核心职能,通常而言是不可外包的。所谓财务外包,不是要取代客户所有的财务职能,而主要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客户提供财务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因此,事务所不能为了扩大业务收入,不恰当地向客户建议取消财务部门。相反,要从为客户利益着想的尾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客户建立自己的财务部门。当事务所为已经建立财务部门的客户提供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时,必须注意同客户财务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这就要求事务所严格划分双方的责任,把握好工作态度、范围、方法和尺度,以免引起客户财务人员的误解和抵触。严格地说,事务所在开展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时,不宜“越姐代厄”,代行管理决策职责,而主要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咨询为主,充当的主要是参谋尾色。不把握好这一点,既有可能造成与客户关系的紧张,还有可能带来法律诉讼的风险。
(三)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质量控制问题
如前所述,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既代表着机遇,也意味着风险。事务所不能只重视市场的开拓和业务收入的增加,而忽视相关的质量控制问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所有业务均实施质量控制,从事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也不例外。对于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业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事务所管理层应通过言行示范和信息传达,在事务所内部营造“质量至上”的内部文化,并向从事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人员强调质量控制的必要性。第二,事务所管理层应要求从事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的员工遵守有关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包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遵守客观、公正、保密、职业行为等职业道德责任。第三,事务所管理层应注意处理审计业务和财务与会计外包业务的关系。当二者同时向客户提供的时候,应注意保持审计独立性,不能因为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而影晌发表的审计意见的公允性。第四,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合伙人,应对财务与会计外包服务实施质量复核,以随时发现执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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