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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特别是国家施行“三金工程”,国税系统通过“金税工程”一期、二期建设后,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有了质的提高,实现了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全程覆盖,为科技兴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对硬件设备的投入存在认识差距。税收信息化建设主要设备及骨干网络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标准和建设,县以下税务机关的建设仅仅是终端客户机及部分输入、输出设备,特别是打印机的购置、使用。当前存在着两种认识,第一种认为信息化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更新换代快,在购置设备时一味求新、求先进、要最好的设备,配置要最高的,这本无可厚非,可是对现在已有正在使用的设备,尽管能够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旦出现故障,就不愿修理,认为不如买新的,修理不合算,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第二种则认为上级配备的设备已满足工作需要,不想、不愿意花钱有计划地更新设备,造成设备老化,系统运行速度缓慢,办公效率低,特别是在例征期间,造成大厅纳税人拥堵严重;同时系统运维工作量加大,使技术人员穷于应付。
(二)对运维工作重视不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理念有所偏差,多注重硬件设备和软件开发的投资,而轻视对应用系统的经常性维护。税务机关通过投资建立局域网、广域网,从规模上推动税收信息化的深入,由于对信息化手段的运用缺乏经验与探索,往往对设备和数据的维护缺乏重视。如,税收应用软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相适应的,随着税收政策、征管方式、报表格式等的变化,已开发的应用软件随时可能变得滞后,必须适时对软件内容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再如,网络通讯和主机设备搭建后需要进行日常监控,只有及时地对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才能保障税收信息的流动不间断。
二、信息化应用方面
(一)只重信息数据忽视了实际征管工作。税收征管信息化是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于税收工作领域,是为税收征管服务的。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目标是为征管工作服务,有利于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便于加强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注重计算机内数据的完整、准确以及征管文书流程正确、执法到位;只保证了计算机内的数据征管质量和几项考核指标的提高,而不注重实际征管成效,忽视了实际状况与征管信息系统的相符,造成有的应管户没有纳入征管信息系统,应该发放的文书、发票等没有与实际对应,人为造成的管理漏洞。
(二)人员技能培训不足。税收征管信息化既然是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的,也是为人服务的。一项工作无论信息化程度多高,归根到底都需要人来操作、执行。近几年来,我们只注重了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应用,而处于根本核心的人的技能问题,关注的不够,有针对性的知识更新培训更少,造成许多一线人员的知识结构、操作技能与我们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要求脱节,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加上我们的考核机制,一旦出现数据差错就是严厉的处罚,使许多本想学习的人员有心而无胆,只好找业务熟练人员代为操作。有些基层所更是多个人员、多个岗位的工作只有一个人能承担、操作下来,其他人员只能望机兴叹。
(三)对信息化的普遍关注度不够。信息化既是政府政务发展方向,也是社会发展趋势,与我们每个人、每一个同志都息息相关,我们国税系统的每个同志更应该认识到信息化现在是我们国税工作的基石,离开了信息化工作就无从谈起,离开了信息安全、畅通,税收工作就是纸上谈兵,所以无论是信息化建设、维护还是信息应用质量,应是一项系统工程,大家共同关心,人人有责,不应该仅仅只是信息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家之事。
(四)专业网络管理人才紧缺。信息化程度越高,对人才的需求也越高,各地税务部门在信息化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重设备轻人才的现象。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网上申报、认证、数据集中等税收业务网络化处理均需要安全稳定的网络支持。有些单位不仅连续多年没有引进计算机人才,平时也不注重对现有人才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目前税务部门老龄化、人才断层问题已不容我们回避,将制约着税收信息化向纵深推进.目前基层一线的运行、维护人员,基本上都是98年实行信息化建设以来从其他税收岗位转过来的,多数人学习的专业都是税收,计算机知识也是后来适应工作才自学的,随着技术进步,非专业人员的素质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而新进人员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均不愿从事艰苦、枯燥的运行维护工作,造成现在一线的运行维护人员老化,青黄不接,而现有运维人员当中专业人员数量占不到总人员数量的1/3,力量薄弱、后继无人,这不能不引起担忧,如果没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人员进出有序,保障有力的运行维护队伍,不要说税收信息化,即便是能否维持现有系统的平稳运行就让人忧心重重,谈其他的要求简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信息化建设投资考核机制。主要考核多级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数量,特别是新设备购置资金占全年总支出经费的比例(不包括设备运行维护费)。鼓励各级税务机关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更新设备,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升级和长期平稳运行。
(二)改变现有部分考核机制。建立以实地查看为主(深入所辖地域、企业、个体户实地调查为主),内部查看为辅的考核办法。
(三)加强人员培训。建立起有序地周期性知识更新培训,结合远程教育,岗前培训,建立起完整地岗位培训、岗位轮训、晋级培训、任职培训等,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逐步提高所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个人素质。
(四)重视信息安全问题。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从发现的案例来看,对计算机系统破坏性比较强的主要有文件型、混合性、蠕虫(worm)等传播性病毒和黑客的特洛伊木马程序、Internet语言病毒等等。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五)牢固树立应用的观念和意识。税务系统对于信息技术的主要需求是基于应用,而不是研发。信息技术应用的前提是“内容”,新征管法的颁布作为新的信息化内容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重硬轻软、重形式轻内容的做法已经有过深刻的教训,现在要从战略的高度上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力度。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数据质量。数据垃圾的产生有文化素质的原因,有操作水平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思想作风、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的问题。必须杜绝为了提高质量考核指标而“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等。由于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广度大、关联性强的特点,报假数据、假信息的后果与写假材料、说谎话有过之无不及。数据质量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管理质量,并且会贬低信息化建设的地位,影响大家对信息化的信心,甚至会葬送信息化建设。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执行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加以解决。
(六)是加大税控器具推行力度和覆盖面。尽快完成全国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工作;对全部加油站安装税控加油机或税控装置;在商业零售企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固定个体工商户中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地掌握上述纳税人的经营和税源情况。
(七)积极引进人才,促进队伍素质提高。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离不开技术开发维护和网络管理型人才。各级税务部门应切实改进用人方式,拓宽用人视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知识更新长效机制,立足信息化,着眼长远,关注税收工作未来发展趋势,不拘一格择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有了人才,我们的税收事业就有了发展的基础,税收信息化建设就有了后盾和希望,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税务系统的实践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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