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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保障体系中已广泛使用,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它必将成为医药企业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但是,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药流通供应体系是关键因素之一,应尽快完善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医药流通供应体系的电子商务平台,引入第三方机制应是更好的降低医疗费用的途径。
关键词:电子商务 流通 信息平台
一、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供应体系中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药品流通中已经被广为使用。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必将成为医药贸易的趋势所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既是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医药企业应对国内外竞争的必然选择。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网络应用平台, 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医药电子商务主要包括B2B、B2C 和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
从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透露的信息:截止2007 年6 月18 日,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总共1178 家,占申请企业数的50.09 % ,其中经营性385 家,非经营性793 家;截止2007 年6 月26 日,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有9 家,其中第三方平台5 家,B2C 经营模式4 家(只能经营OTC),而B2B 经营模式目前还没有企业获得证书。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很多文献在谈医药B2B 模式,实际上当前我国所谓的B2B 是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B2B 模式。我国医药网站还停留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医药信息的发布与获取、药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撮合这两个较低层次上,鲜有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 (一般认为完整的电子商务,也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达到覆盖医药行业的招标、信息咨询、招商代理、批发流通等一系列环节),也没有成熟的基于第三方的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
二、医药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供应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安全问题、支付问题、配送问题等。结合医药卫生的行业特点, 目前医药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表现为:
1.基础条件差,投资不足。国内因特网用户仅有多1000多万,普及率仅为0.21%,商用计算机联网普及率低,不足10%。我国网络基础设施落后,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当前投人到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及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资金还不充足。
2.对电子商务的作用、意义和内涵认识不足。由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网络信息化技术普及率不高,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不了解甚至误解也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在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时, 网络运营商必须要考虑如何让用户成为真正的赢家, 只有这样医药电子商务才能生存。
3.我国医药行业信息化水平低,电子商务应用层次低。虽然我国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应用电子商务进行药品的流通贸易如B2B 模式,但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我国医药网站还停留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医药信息的发布与获取、药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撮合这两个较低层次上,鲜有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一般认为完整的电子商务,也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达到覆盖医药行业的招标、信息咨询、招商代理、批发流通等一系列环节,我国的电子商务系统由于技术水平和网络安全等因素导致交易双方“网上谈判,网下付款”,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割裂,在流通领域,表现为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由于具有全国性覆盖网络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没有形成,导致资金流与物流割裂。
三、对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保障体系中作用的探讨
从医药流通体制的角度出发,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地途径之一是,截断医药之间内在的利益链条,实行医药分家。即在医院信息系统和制药企业信息系统之间搭建一个开放性的、信息共享的医药流通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市场化的导向,将药品流通的业务流程信息化,提高监管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寻租机会、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达到流程信息化、程序透明化、监管公开化。当然,为了防止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结成利益同盟,我们可以引入第三方机制,即在已有的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上,再建设一个监督平台,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或其他部门组成。两个信息平台依托的是一个大型的公共数据库。
第三方医药信息平台构建的基本设想是:在吸收当前各种模式和推进“两个信息化”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流程再造,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同行政机关和药品交易各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逐步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虚拟的电子商务市场) 的建设,使医药电子商务平台与交易关联各方相连,成为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构建新型医药流通体制,从而改善药品供应链的现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平台可以将市场交易主体(原料企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分销企业、医院、制剂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和最终消费者) 、监督主体(卫生、药监、物价、保险、专家组和公众) 和服务主体(银行、运输、药检)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将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相统一,涵盖了电子商务大部分模式。鉴于目前我国众多医药企业处于电子商务初级层面,平台能满足医药电子商务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相关文件汇编[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9。
[2] 顾昕。走向全面医保[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
[3] 唐晋。全球视野中的医改路径[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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