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9 08:51 来源:孙翔宇
摘要:收入分配问题是当前国民经济面临的重要问题,分配过程向政府倾斜、劳动者报酬偏低、财富过度集中、城乡差距扩大、行业收入差距悬殊、税收再分配功能不足都是现行分配制度不公平的表现,已经影响到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奢侈品行业对调节贫富差距有很大潜力,要扶持本土奢侈品品牌发展。文章对此提出税制改革、打破垄断、户籍制度改革、加大教育支出、发展现代农业等针对分配问题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收入分配不公;奢侈品行业;分配制度改革;可行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分蛋糕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58,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分配不公已成为妨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难题,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分配问题的现状和改进的必要性
(一)分配过程向政府倾斜,居民收入被持续压低。
从1990到2010年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长28.3倍,而城乡居民收入仅增长10倍左右。1996年到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人占国民可支配总收人的比重从66.83%下降到50.63%,“国”与“民”的分配失衡造成“国富民穷”,间接导致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需求拉动:由于政府占有每年经济增长成果的大部分,居民的消费需求增长缓慢,因此下一年的增长只能靠政府支出拉动,逐渐形成了投资——增长——投资的循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论”为政府以投资拉动经济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投资需求终究不能取代消费需求,伴随投资过热现象的出现,其拉动经济的效果也越发不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已达到49%,而GDP增速却开始下滑,说明宏观层面上的投资回报率不断下降,这意味着我国靠基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其实已经难以为继。并且存在投资过热的部门其产品往往和民众的需求不匹配,导致大量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当造成浪费,这样的经济增长是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最终目的相违背的。
(二)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偏低并仍在下降
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研显示,从1997年到2007年,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而西方国家一般维持在50%以上。究其原因,我国的分配格局中一直存在重资本轻劳动的状况,这是由于资本凭借对劳动的支配权从而在分配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使资本报酬率远高于劳动报酬率。劳动者获得报酬主要会用于消费,而资本所得更多的是积累下来,资本压低劳动收益的结果就是我国消费率不断下滑。2000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46.4%,到2009年只有35.1%,消费低迷使我国经济长期受到内需不足的困扰。内需不足只能依靠外需,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但外向型经济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东南亚、日本这样相对较小的经济体,可以靠出口导向发展,但对于人口庞大的中国,只能靠自己养活十几亿人,毕竟没有哪个市场能带动规模如此巨大的一个大国发展。而且外向型经济容易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金融海啸引发我国出口加工企业倒闭潮就是一例。因此从长远来看,出口导向不能成为我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且我国的出口加工企业位于国际产业链低端,利润微薄以致无力转型生产高端产品,只能靠大量廉价劳动力继续生产劳动密集型低端产品,陷入低工资、低价格的恶性循环不能自拔。
(三)财富迅速向超级富豪集中,贫富差距拉大
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尼系数只有0.16,是世界上收入分配最平均的国家之一(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到了2007年,我国已成贫富差距最悬殊的国家之一,20%的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差距达到18倍左右,全国10%最高收入家庭和10%最低收入家庭之间收入差距大约是55倍。1999年“胡润百富榜”首创,上榜门槛为0.5亿元,上榜人数50人,其中10亿富豪24人。2010年,上榜门槛已达10亿元,上榜人数1363人,平均财富39亿元。短短11年,上榜门槛就提高20倍,10亿富豪人数增加了56倍,社会财富迅速向少数人高度集中。与此同时,以农民工为代表的血汗阶层收入增长缓慢,长年被压低到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生存底线。因此我国的广大劳动者虽有迫切改善生活水平的消费欲望却无力完成消费支付,而富豪们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更倾向于使资产增值的金融投资或从事经营性活动。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内需扩大,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其实,只要借鉴福特的5美元工作日制度就知道,将更多的利润还给劳动者,使工人阶级也有巨大的消费需求和能力,可以推动消费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和消费需求结构的升级,从而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走上良性循环之路,企业家的收入也随之水涨船高。
(四)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我国城乡两部门内部的基尼系数都不大,2007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54,城镇居民基尼系数0.323,农村居民0.373,城乡间差距对总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达到64.45%。城乡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比1,如果考虑上医疗、养老、教育、福利、社会保障等非货币性因素,这一差距更加悬殊。而国外普遍接受的城乡收入差距仅为1.5:1,并且是计算了非货币性收入之后的数字。城乡差距拉大的原因之一是农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严重过剩,目前我国仍有60%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土地剩余生产物就是他们的全部收入来源,过多的农业劳动力耕作相对较少的土地导致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收入微薄。只有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逐步转移,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才能逐渐与非农产业趋于相等。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工不同酬”的身份歧视使农民工的工资偏低,并且不能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待遇。通过行政手段管制农村宅基地、耕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和极低价格的征地补偿都是变相剥夺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尚未建立,农民需要更高于城市居民的预防性储蓄率以应对未来开销的不确定性。低收入与高储蓄率的效应相叠加,使城乡消费差异明显,占人口超过一半的农民对消费的贡献微乎其微,已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问题。
(五)行业之间、高管与普通职工之间收入差距悬殊,存在灰色收入
改革开放前期,我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为1.8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有行政性垄断行业的职工工资增长很快,行业收入的极端差距已经达到15倍(《2009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畜牧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0803元,证券业为172123元,二者相差15.93倍;2008年畜牧业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11018元,证券业为167995元,二者相差15.25倍),而西方国家一般在2~3倍之间。我国国企大量进入盈利性行业,凭借在配置资源和权利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对民企产生严重的挤出效应。部分行业人为设置行政性的市场准入壁垒,将民企排斥在外,国企可以轻而易举的形成行政性垄断。垄断行业的职工薪酬远高于一般职工,原因不在于他们的生产效率高,而是凭借其特殊地位掌握定价权,获得高额垄断利润,造成收入的行业差距不断扩大。企业高管和一般员工的收入也相差悬殊,普遍差距已达20倍左右(全国总工会调研结果显示: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6.72倍扩至2008年17.95倍)。原因在于收入形成机制混乱,多种薪酬制度并存,管理层为自己制定不合理的超高非工资性收入,却很少受到约束和监督。此外,我国对官员的监督不力,掌握权力的官员往往有不菲的隐性收入,部分官员更是通过权力寻租、贪污腐败获得高额回报,导致官员和普通民众收入差距悬殊。
上述因为非劳动因素、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差距过大,很容易强化人们的不公平感,挫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降低经济运行效率,更严重的后果是贫困阶层的不满、反感情绪剧增,“仇不公”心理发酵发展成“仇官”“仇富”,成为危及和谐社会构建的不稳定因素。
(六)税收的再分配作用不明显,财政效率低下
我国财政税收主要来自间接税,个税理应以再分配功能为主,但实际上高收入者纳税很少,工薪阶层构成个税的最大税源。2008年工薪阶层承担了个税总收入的65%(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的相关文章称,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仅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原因在于,一方面特权阶层凭借强势的社会地位逃税漏税,另一方面其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无法监察的灰色收入,这类收入并不在纳税范围之内。这种“贫富倒挂”让个税的再分配功能大打折扣。我国的财政效率不高,行政开支规模庞大,多数国家用于公共服务的开支占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但我国仅占25%左右,而且受政策因素的影响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配很不均衡。大量财政支出用于三公消费、形象工程建设而非改善民生,权贵阶层从中大获其利,这样的税收不但没能做到“劫富济贫”,反而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部分垄断国企、央企获得巨额财政补贴弥补亏损。近年的税制改革也只是在表面上做文章,并未触及核心。
二、挖掘奢侈品行业对改善财富分配的巨大潜力
诚然随着经济发展出现贫富分化是正常现象,但这种差距并不会自动消除,决不能因畏惧改革的难度而不作为,否则一旦形成强势既得利益集团改革会更难推动,并引发社会动荡,这方面,拉美国家的历史经验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多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我国特殊国情隐含的矛盾:人口基数庞大,农村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劳动力供给长期处于过剩状态,要实现充分就业必须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类行业又以低附加值、低工资为特点,劳动者报酬必然被压低。奢侈品行业却是个例外,它是一个具有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其调节财富分配的巨大潜力。
(一)奢侈品行业积极的经济学意义
人们往往在道德层面批判奢侈品,原因在于:一方面,奢侈品消费的背后充斥着权钱交易、公款腐败,广大人民因此产生“仇富”心理,厌屋及乌,对奢侈品相当反感;另一方面,“成由勤俭败由奢”、崇尚艰苦奋斗的传统文化观念依然深入人心,带上有色眼镜看待奢侈品行业的人们往往将其与浪费划等号。奢侈品的确浪费,但浪费的是富人的金钱,并非富人浪费资源。它以低成本高附加值为特点,消耗资源很少但能消费富有阶层大量货币,而货币的本质就是对劳动成果的索取权,这无疑是补偿在此前不公平的收入分配中利益受损的广大劳动者的最佳方式。可以说,奢侈品行业天然具有促进财富自上而下流动的特点,从业者获得丰厚报酬的同时,消费者彰显了自己高贵的身份、地位,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因而也乐于为这笔炫耀性消费支付高价。奢侈品可以加速财富在阶层间流动,让有钱人创造更多的有钱人,正所谓“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让他们带动大家一起致富,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奢侈品行业调节贫富差距,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因而公平高效。其他分配方式,无论是初次分配中的按要素分配,还是以税收为主的再分配,特殊利益集团都有意愿、有能力在分配过程中施加影响,使最终结果有利自己。至于作为三次分配的慈善,更是只能指望富人的同情心。在目前公众监督权力不足、缺乏法律制度有效保障的条件下,上述三种分配方式要做到公平都依赖于特权阶层的道德与良知,分配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奢侈品一般是高档耐用消费品,价值持久,还有“资金蓄水池”功能。通过奢侈品行业吸纳社会闲置资金,可以避免游资在股市、楼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大肆炒作,造成不合理的价格波动,影响民生。
(二)发展奢侈品行业关键要打造本土知名品牌
我国的奢侈品消费严重外移,海外消费量是国内市场的4倍之多,据此有人认为可以降低关税把此类购买力留在国内转为内需。笔者认为这其实是把奢侈品消费变成其他国家的外需,主要利润最终仍然会回流到国外,并不能带动国内再投资,因而意义不大,使其真正成为内需就要打造本土奢侈品品牌。高附加值行业往往是高科技主导,我国由于技术劣势在该类行业起点低并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赶超,但在以纯手工制造为主、劳动密集型的奢侈品行业,我国拥有劳动力方面的天然优势,虽然目前本土品牌竞争力不足,但我国的文化土壤有完美的奢侈品名牌成长基因:历史悠久的华夏文明创造了无数艺术典范,两千年来服务封建皇室贵族的经验更可以直接用于打造奢侈品品牌。只要挖掘中国历史中独具特色的文化因子附加到产品上,为消费对象带来精神层面的尊贵体验和审美享受,打造成高消费阶层文化和品位的象征,本土奢侈品品牌就能走向世界。事实上,文化商业化如好莱坞成功的关键是契合人们内心的文化价值观,现在各地的文化产业如果只靠政策推动,很可能因为缺少市场难以成功。
奢侈品行业对带动经济的作用并不局限于一次性的奢侈品购买。比如私人飞机、游艇都需要驾驶员、后勤人员等与之配套,如果能有相应的奢侈品俱乐部提供服务,效果会更加显著。
三、收入分配改革的可行措施
(一)进行税制改革,提高财政效率
税制改革关键在于对富有阶层加税的同时对大部分人减税、免税。个税方面提高起征点和高级累进税率,尤其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偷漏税行为,建立金融实名制度,实现个人乃至家庭收入信息的透明化,否则高收入者必将游离于自行申报制度之外;生活必需品包含的增值税应实施低税率甚至零税率;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提高劳动者薪酬留下空间;开征遗产税、房产税等财产税调节财富存量的分配;名目繁多的不合理税费对于社会底层尤其是农民而言难以负担,严重干扰其正常经济活动的进行,同样需要减免。减税不但可以进行收入再分配,还能调动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创造更多财富。根据拉弗曲线,在适当条件下降低税率可以促进财富创造,税基增加,反而可以使财政收入提高。克林顿政府的减税政策就使美国财政从他接手时的赤字2930亿美元至2000年盈余2560亿美元。
财政支出要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如保障房、经适房建设,建立公共医疗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增进公众福利的同时也能提高居民消费倾向,提振内需。
(二)打破国企对某些行业的垄断,但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首先对垄断行业要放松管制,消除行政性的市场准入壁垒,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经营。其次要创造机会公平,减少乃至消除国企凭借特权取得竞争优势,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逐步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率和管理水平。对于自然性垄断的行业,政府要掌握定价权,对行业利润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把过多收益收归国家,对其预算的审查严格把关。在企业内部要健全收入形成机制,管理层的收入要和普通员工的工资挂钩。
这一过程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目前兴起的一股私有化思潮要坚决反对。诚然垄断国企存在利用特权取得竞争优势、收入过高、部分人员贪污腐败的问题,但这类问题的根源在官僚主义,而非国有经济的错误。如果在当前人民缺乏权力制衡、法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推进私有化,结果必然失控,使国有资产流入私人腰包,俄罗斯、拉美和东南亚国家的盲目私有化都因此造成了惨烈的经济灾难。使国企、民企公平竞争,关键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而不是在所有制问题上做文章。
(三)保障机会公平,改革户籍制度,完善金融体系的融资功能
保障机会公平的前提就是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因为要素只有在流动中才能找到机会,实现最大价值。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改革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形成机制,公平定价,让农民享有农地征用的收益,增加其资产性收入。
金融系统要为经济健康运行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消除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政策,鼓励银行满足其合理的贷款需求;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对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更要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并引导风险投资参与;支持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四)加大教育支出
根据新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直接转移支付对于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并不好,如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只是节省了人民一部分消费开支,无法发挥乘数效应的作用。和直接补偿低收入者相比,更合理的方式是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提升其生产效率,从而提高薪酬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并使社会底层保有向上流动的机会。改变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间分配失衡,对广大农民、贫困家庭、中西部地区人民的结构性不公,方能创造教育的机会公平,让出身不再决定命运,使寒族子弟也能靠知识改变命运,长远来看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收入分配公平合理,使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扭转。并且只有提高劳动者的整体受教育程度,才能满足未来产业升级对人才的需求。
(五)扶持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建立现代农业是大势所趋,并且我国的农业只有完成从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才能提高农业效率,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具体来说,要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产品的投人,加快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培养一批具有科学耕作、市场化经营农产品能力的新型农民,引导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改变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传统农业制度,扶持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为增加农民收入,要提高农作物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农产品流通渠道向多元化转型;向农民提供足够的贷款,增加农业补贴的范围和力度,对农业生产收入免税;做好农产品产量的宏观调控,引导农民科学理性生产,避免供需不平衡引起价格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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