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投资的账户设置
企业对外的长期投资设立“长期投资”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长期资产账户,核算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企业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及投入其他企业的资金、物资,借记“长期投资”账户,出售股票、债券和收回其他投资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投资。“长期投资”账户下设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及“应计利息”四个明细账户,并按股票、债券的种类和接受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
二、股票投资的核算
(—)股票购入的核算
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手续费)入账,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购买时如已宣告发放股利,则应按实际支付的股票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股利后的余额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按应收股利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账户,按实际支付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具体核算办法与短期投资相同。
购入的股票价格可以等于票面价格或高于票面价格,也可以低于票面价格,企业购进时应将票面金额在凭证和账簿中说明。
(二)股票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股票投资因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的资本不同,有不同核算方法。凡是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的股份50%以下时,因不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采用成本法;凡是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的股份50%以上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已掌握控制权,双方形成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的关系,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采用权益法。
1.成本法。是指按投资成本核算股票投资的方法。投资人在取得股权时按实际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收到股息时贷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账户。在一般情况下,以购入成本反映股票投资,其账面价值不变。
例:甲商业公司购买乙公司普通股票10 00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额10%,每股价款3.50元,计35 000元,付手续费1%,计350元。年终决算后,乙公司净收益为70 000元,甲公司收到股利5 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1)甲公司投资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35 350
贷:银行存款 35 350
(2)甲公司收到股利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效益 5 000
2.权益法。是指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企业的产权中所占有的实际份额,而不反映这项投资的实际成本。采用权益法的企业,应根据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按持股比例计算本企业的投资增加额,借记“长期投资”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减少时作相反分录。在分得股利时相应减少投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长期投资”账户。
例:甲商业公司于年初购入乙公司股票510 000元,占乙公司的资本总额1 000 000元的51%,年末反映乙公司年终决算的税后净利润为140 000元,发放股利100 000元,乙公司收到银行存款51 000元(100 000×51%),按权益法作分录如下:
(1)投资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51 000
贷:银行存款 51 000
(2)收到财务报表时,按净收益140 000元的51%比例调整长期投资,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71 40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71 400
(3)收到股利时,按股利51 000(100 000×51%)减少长期投资,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1 000
贷: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51 000
经过以上会计处理后,甲公司的长期投资已从原来的510 000元改变为530 400元(510 000+71 400-51 000),其投资额仍占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的51%,即:
530400/(1000000+140000-100000)×100%=51%
(三)股票出售的核算
企业购入股票在市场上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入账,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由于股票市价涨跌而形成的收益或损失记入“投资收益”账户。企业出售已宣布发放股利而带有股利的股票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和“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具体核算方法与“短期投资”账户相同。
对于因控制被投资单位而购入的股票,投资企业为了控制附属单位,一般不轻易出售股票。如有必要出售时,则股票投资的成本应为账面成本,而不是购入时的成本。如果股票出售后的投资比例低于附属企业股票总数50%时,其核算方法就要改为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