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签发“汇兑凭证”程序

来源: 编辑: 2007/02/01 16:25:03  字体: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会计人员办理汇兑必须填写以下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8、汇款入签章。

  凡汇兑凭证上欠缺上汇款事项之一的。银行不受理。

  同时,如果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就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单位的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单位名称,信汇凭收款人签章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上预留其签章。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必须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