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为大额现金支付系上五条“安全绳”
四川米易县财政针对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支取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制定了五条规定,为大额现金支付系上了“安全绳”,进一步规范了大额现金支出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大额现金申报审批程序,3万元(含3万元)以内的大额现金由支付中心审批,超过3万元的大额现金须由局长签批。
二是预算单位申报的大额现金申请书用途与安排项目不一致的或项目安排不适合支取现金的,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支取项目不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而应转账的,一律予以退回,并责成单位办理转账支付。
四是支取项目必须符合财政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规定,人员支出及支出相对固定并有明确对象的日常公用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一律实行转账支付,不得支取大额现金。
五是专项资金支出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确需支取大额现金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在经济业务处理完毕后,及时到支付中心核销。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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