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台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200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归财政部门管理,财政部连续出台财政部35、36号部长令,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回归财政部门管理各地方陆续出台配套政策,台安县的管理办法县政府非常重视,经过几年调研、考证,终于在2009年8月31出台《台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施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台安县《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台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办法》的出台,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对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小师
上一篇: 安徽叶集区荣获六安市民生工程知识电视大赛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下一篇: 加快工商建设 服务北海发展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