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10种就业困难人员将享受社保补贴
《哈尔滨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今年10月起开始实施。按照这一办法,哈尔滨市10种就业困难人员,经本人申报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可享受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待遇。
根据规定,10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失业人员,军人配偶失业人员,烈属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
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审核认定合格人员的相关凭证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并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为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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