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顺利完成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检查
近期,乐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组建四个检查组对全市2008—2009年度151个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辅助账、结题不及时、验收情况差等问题,提出四条强化措施:一是加强资金账务指导。对市中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特别是账务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研究,打造样板,适时在全市推广,指导培训各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使用账务规范。二是加强资金到位监督。严格项目资金划拨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防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全额到位。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研究目标、进度、水平、研究力量等,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全面推行项目实施验收制。四是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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