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居自治区第一
今年,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元,包头市五区、石拐区、达茂旗、白云矿区从280元提高到310元,土右旗、固阳县从230元提高到260元,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达到300元,居自治区各盟市第一。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1183户、687500人,发放生活救助金12688.3万元,补发1-3月份提标补助金1183.77万元。预计到年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将达到185元,较去年增加40元。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每人每年提高18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牧区低保对象39705户、54554人,发放保障金4686.28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43元/季度。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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